滲水惡鄰須狠治

  黃冠麟 學研社成員、文化工作者

  德不孤,必有鄰。可在現實世界,最怕樓上那位是惡鄰。近日網上熱話,黃埔花園有位名醫,其單位長期漏鹹水,致令樓下周小姐一家苦不堪言。

  據稱苦主單位出現滲漏已逾廿年,最早為客廁及主廁天花,去年9月起更浸壞苦主半邊屋電線,從此半個單位斷電,連洗澡亦要從客廳拉拖板到浴室,為熱水爐駁電,而且天花批盪大面積剝落,令周小姐與七旬母親每日提心吊膽。令人齒冷的是,名醫拒絕苦主所委託的公證行入屋調查,直至政府滲水辦發出「爆門信」,名醫始讓專家入內,但未有合作清理浴室雜物,令測試無法完全進行。

  當政府滲水辦及公證行驗證漏源是樓上名醫單位,苦主單位發出律師信要求名醫處理及賠償,名醫卻毫不理睬,苦主無奈之下向傳媒求助,名醫仍阻撓媒體報道,反指苦主意圖勒索,令人稱奇。

  冷氣機滴水及單位滲漏影響他人,作為問題源頭,正常公民都必須承擔,責無旁貸。名醫知悉問題卻不處理,令人髮指。是非黑白一字咁淺,不論是拖或是避,或者是缺乏公民意識,為他人帶來不必要的痛苦,必須予以強力教育予以開化;另一種則是故意延長樓下的受苦時間,刻毒涼薄,更應以法訴之,加以嚴懲。

  苦主單位由滲漏變成全屋崩壞,有冤難伸,有錯不罰,問題累積,變成更大更嚴重的問題。筆者認為全社會應密切關注事件,對於缺乏同理心且疑似知法犯法的行為,必須嚴厲譴責。政府也該從速協助跟進,讓苦主早日脫離苦海。相關部門亦應該檢視現行法律,一方面促使滲水源頭配合調查,另一方面要對故意不合作的惡鄰加強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