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講呢啲】正異簡難分(1)
梁振輝 香港資深出版人
由於香港早年沒有對繁體字的字形作出明確規範,人們基本上按一己慣性書寫,當然有些字形是較生僻的。隨着中國改革開放,內地與香港的商貿以及兩岸四地民間往來頻繁,台灣沿用的正體字、內地沿用的簡體字不經意地滲進香港人的生活圈子。不可以說成混亂,但在社會上也不時聽到對字形正異的爭議。
在香港,字形的規範主要依據前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中文系出版的《常用字字形表》(1986初版及後有少許修訂)。然而《字形表》中部分正體字與台灣所訂定的有別,再加上不少簡體字均與港用的正體字雷同,導致不少人甚至媒體均無法把寫法統一。據筆者所知,澳門當局對正體字的選取一直未有特別規範,一般都是按香港的做法。
為方便檢索,《字形表》原則上只選取一個作為正體字以及一至幾個最通行的異體字。為此,《字形表》不應視之為正字表,更不是代表唯一的字形標準。當遇上學習或教學上的用字與《字形表》所列的有出入時,老師宜採取較寬鬆的態度,勿視異體字為錯別字。
在《字形表》還沒印製之前,小學語文課本中一般的現象是同一個字在不同出版社的課本中會出現不同字形,甚至在同一出版社的課本中也會不一樣。更不合理的是同一個字在同一套語文課本中字形竟可前後不一致。至於教師寫給學生的教材由於受到其個人認識或書寫習慣所影響,字形更以不同面貌出現。小學生在這種情況下學習又怎會不覺困擾呢?《字形表》出版以後,教師基本上有了根據,令校長、教師、家長之間也較易取得共識,從而減少了不必要的摩擦。
筆者今期選取了一些例子以展現上述情況:
(一):「兩點」定「三點」
「凄」通「淒」、「凌」通「淩」,亦即無分正異,不過一般寫作「凄」和「凌」。有不少香港人誤以為「准」是「淮」的簡體;事實上「淮」字繁簡一致。有人因為一般三點水邊旁字的簡體都是其兩點水邊旁字,於是誤將「凍」作為解暴雨的「涷」(讀「東」)的簡體。
(二):「有點」定「沒有點」
(三):「穿」定「不穿」
在手機或電腦輸入此類正體字時,如本身沒內置此類字款,所規定的正體字便無法顯示,只能以異體字代之,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