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初選」案/戴耀廷區諾軒早形成「同謀」協議

  圖:控方指證據顯示至少由2020年2月15日起,戴耀廷及區諾軒兩人已形成「同謀」協議。
  圖:控方指證據顯示至少由2020年2月15日起,戴耀廷及區諾軒兩人已形成「同謀」協議。

  47人涉嫌策劃及組織參加所謂「35+初選」,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16日審訊。控方表示已完成對首名「從犯證人」區諾軒的主問,並呈上以「同謀者原則」(Co-Conspirators Rule)下其他被告的相關言行舉證附表送達辯方。因應辯方需時準備盤問,案件押後至周三(3月1日)處理同意案情,屆時辯方或對區諾軒展開盤問。

  呈上眾被告言行作證據

  控方表示,已完成對首名「從犯證人」區諾軒的主問,並呈上以「同謀者原則」下其他被告的相關言行舉證附表送達辯方。附表長25頁,包括各被告發表的文章、在社交平台發表的帖文、片段及謄本等,文件中首項證據是2020年2月15日戴耀廷發布的一篇文章,題為「立法會奪半的最後拼圖原來只需教中小企咁做!」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指,上述文章顯示至少由2020年2月15日起,戴耀廷及區諾軒兩人已形成一個「同謀」協議,即使大部分被告當時未加入「串謀」,但證據仍會依賴「同謀者原則」,用以指控所有被告。

  代表被告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稱,表中證據包羅萬有,牽涉的範圍太廣,希望與控方商討、嘗試收窄內容。

  代表被告何桂藍的大律師稱,將會爭議來自戴耀廷的所有證物,指「從犯證人」區諾軒只曾看過部分證物,而無法由其提供。

  周三續審 辯方將盤問區諾軒

  法官李運騰補充,協議形成時國安法未生效,「串謀」未屬違法,大部分被告亦未加入「串謀」,可否依賴「同謀者原則」,雙方稍後可再作爭議。又提醒列表中,部分證據未呈堂,不能就該些證據作盤問。

  辯方大律師提出需時準備盤問。法官表示理解,批准案件押後至本周三續審,屆時辯方或對區諾軒展開盤問。\大公報記者龔學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