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言/控告滲漏需舉證 困難重重
資深驗樓師賴達明直言滲水辦確有「三難管」,該類冷凝水、雨水及公用部分的渠管滲漏均不作處理,他指這正因香港欠缺滲水的法例,滲水辦只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跟進污水滲漏的問題,變相令滲水辦執法的能力減弱。
星洲規定漏水單位業主跟進
他又指,外國如新加坡設有滲水法例,當有單位出現滲漏,樓上單位的業主有責任跟進處理,並需找出滲漏源頭。但本港卻要受影響單位業主舉證,查證滲漏源頭。每當單位出現滲漏,有關業主或租客通常向滲水辦求助,而滲水辦只是當作滋擾處理,難以徹底解決滲漏問題,不少業主只能靠民事訴訟提出索償,或利用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在家裏放置多台抽濕機作抽濕之用。
賴直指,冷凝水滲漏問題廣泛,尤其在工廈方面,不少工廈單位內設有凍倉,或儲存紅酒的紅酒庫,相關冷藏庫的溫度較低,有些更會在攝氏零度以下,而溫度愈低,與空氣產生的溫差更大,冷凝水滲漏情況更嚴重。
賴又稱建築物在長期的滲漏下,容易令內裏的鋼筋生銹,從而影響大廈結構。而舊式樓宇的地板較薄,故設置凍倉前,需先鋪設良好的隔熱及隔溫層,以阻隔冷凝水。但他直言,通常工廈單位已做凍倉,難以拆去後再重鋪設隔熱層,「見過一個工廈內上面單位是凍倉,下面單位賣傢俬,因為成日滲水而要放10幾部抽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