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亂入口 隨時犯法食到嘔


  地上執到寶,隨便「加餸」好離譜?日前一名男子在水塘釣獲3隻巴西龜後,將之煲湯食用,並放在社交網站分享,揚言要「為清除外來入侵物種出一分力」,引來網民炮轟好殘忍。其實,像蝸牛、野鴿這些在港常見的野生動物,過去也曾被路人捕捉食用,惟捕獲者除了隨時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法例,野生動物身上的細菌與寄生蟲更有可能引致食物中毒,滋補不成反「中伏」。

  釣龜男子在Facebook群組上載戰利品相片後聲稱「土茯苓煲龜,清熱解毒,最啱夏天飲」,還大讚龜肉清甜、「唔使嘥嘢食」,即使引來網民群給負評,依然霸氣堅稱自己沒有違法,還反問網民「係咪唔食肉」。

  野生龜受保護禁捕捉

  不過,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70章)列明,任何人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出口、或管有受保護的本地野生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一年。而所有龜、海龜及鱉都在受保護名單。

  根據《本草綱目》紀載,龜板、龜肉甚至是龜血均可用來入藥,不過被用作中藥藥材及製作龜苓膏的龜板,都是來自人工養殖的金錢龜、草龜或泥龜,甚少以野生巴西龜入藥。漁農署在網站提醒,爬行及兩棲動物容易感染沙門氏菌,一旦傳染給人類,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腹瀉,特別是生長在野外的龜類,可能因為爛甲、斷尾、皮膚潰爛而感染細菌,並不適合食用。

  除了龜,近日下雨過後不時會在公園或花槽附近發現野生蝸牛蹤影,而且有的體形肥大,過去便曾有婦人在大埔公園撿獲9隻野生蝸牛,然後拍照上載到社交網站聲稱準備炮製「法式蝸牛」。食物安全中心其後急急發文提醒,野生捕捉的蝸牛在沒有控制的環境中覓食,有可能受有毒物質污染而感染寄生蟲,當中的「廣州管圓線蟲」可入侵人類的中樞神經系統並導致腦膜炎,嚴重或會致命。2004年,台灣宜蘭便有4名泰國勞工捕捉野生非洲大蝸牛食用,結果兩周後陸續出現頭痛、嘔吐、脖子僵硬等症狀,其中兩人因大量進食引發腦膜炎昏迷成植物人。

  蝸牛含線蟲可致腦膜炎

  而除了蝸牛,螺類、蛞蝓(即鼻涕蟲)都容易寄生線蟲,一名19歲澳洲青年於2010年被朋友慫恿生吞鼻涕蟲,結果感染腦膜炎致全身癱瘓,8年後因併發症病逝。故千萬不可胡亂捕捉及進食野生軟體動物,而即使是於街市出售的軟體或殼類動物(如蝦蟹),亦必須煮熟3至5分鐘才進食,減低感染廣州管圓線蟲的機率。

  此外,同樣隨處可見的野鴿也是「饗客」覓食對象,不過野鴿除有感染禽流感風險,捕殺野鴿或會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根據條例的釋義,動物包括任何哺乳動物、雀鳥、爬蟲、兩棲動物、魚類或任何其他脊椎動物或無脊椎動物,不論屬野生或馴養。過去便曾有人因虐殺野鴿進食而被定罪,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