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祖師」追索案終審 荷蘭藏家被判返還

◆7月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二審進行公開宣判,判決荷蘭收藏家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圖為庭審現場。 中新社
◆7月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二審進行公開宣判,判決荷蘭收藏家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圖為庭審現場。 中新社

章公祖師像七年追索訴訟時間軸
章公祖師像七年追索訴訟時間軸

  法律上佛像已歸屬普照堂 律師籲藏家履行判決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澎湃新聞報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19日依法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物權保護糾紛二審進行公開宣判: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於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的判決。至此,長達七年的國內追索訴訟畫上句號。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查明,宋代高僧章公祖師坐化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原供奉於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普照堂。1995年12月14日,佛像被盜。被告荷蘭收藏家奧斯卡主張1996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買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能提供佛像來源的相應交易憑證。2015年3月,在被盜近20年後,佛像經奧斯卡許可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公開展覽。

  兩次庭審藏家均敗訴

  二審法院認為,訟爭的章公祖師像屬於非法出口的被盜文物,兼具人類遺骸、歷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屬性,反映中國閩南地區傳統習俗和歷史印記,是當地村民長期供奉崇拜的信物,與當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於法於理於情均應返還。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奧沃雷姆,下稱「奧斯卡」)與被上訴人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原審被告Design&ConsultancyB.V.(音譯:設計及諮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ConsultancyOscarvanOvereemB.V.(音譯:設計諮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二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於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的判決。

  村民盼「章公」能早日返鄉

  兩村代理律師范丁寶在庭審現場外接受記者專訪表示:東埔村、陽春村兩村村民期盼已久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跨國訴訟終於迎來終審判決,這是一次公開公正的判決,希望奧斯卡能切實履行中國法院的終審判決,讓章公祖師盡早回歸普照堂。

  2020年,荷蘭藏家曾表示肉身坐佛已易手,同時願意協助溝通歸還。但范丁寶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肉身坐佛已經易手。目前,中國兩村村民平行地處理應對,既通過中國法律要求荷蘭藏家歸還,同時也通過民間組織繼續接觸對方協商處理。 「判決生效了,章公祖師從法律上已完全歸屬陽春普照堂。」兩村村民代理律師徐華潔說。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村民代表林開安受訪中回顧跨國追索路時感慨:「最艱苦的是我們兩村6位村民代表到荷蘭法庭去,那10天真是度日如年。」林開安表示,感謝荷蘭藏家多年來保護章公祖師完好無損,期待荷蘭藏家因此能够與陽春村結下特殊的緣分。他說:「希望章公祖師能早日回到普照堂,他是我們的親人,也是我們的信仰。」

  章公祖師像七年追索訴訟時間軸

  1995年12月深夜被盜 「章公六全祖師」肉身坐佛像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和東埔村共同擁有的普照堂被供奉了上千年,1995年12月14日深夜被盜,隨後被走私出境。 

  2015年03月引起爭議 這尊佛像在匈牙利展出時因歸屬問題引起巨大爭議,荷蘭德倫特博物館在荷蘭藏家奧斯卡要求下宣布撤展,佛像被運回荷蘭。 

  2015年03月初步確認 福建文物部門初步確認「肉身坐佛」即福建被盜章公祖師像。 

  2015年04月藏家表態 荷蘭藏家奧斯卡通過中間人向匈牙利華僑華人社團聯合總會發訊息,聲明願意就佛像問題回應中國官方正式要求。 

  2015年底和2016年

  11月追索訴訟 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先後在中國福建和荷蘭提起追索訴訟。 

  2017年7月荷蘭聽證 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就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索「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一案舉行首場聽證。  

  2018年10月二場聽證 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就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索「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一案舉行第二場聽證。  

  2018年12月駁回起訴 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以「不清楚中國的村民委員會是否有權提起法律訴求」為由,駁回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奧斯卡追討「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起訴。 

  2020年12月中國一審 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奧斯卡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2022年7月終審宣判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於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判決。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蘇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