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上載受檢疫者居所名單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 )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特區政府於本月8日起實施由內地抵港及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訪內地人士需接受強制檢疫。衛生署昨日傍晚上載正接受強制家居檢疫人士所居住大廈的名單,共涉及5,979個地址,涵蓋18區,佔最多的是油尖旺區,有583個住址,佔整體逾9%;其次是元朗區及深水�鶧洁A最少則是南區。

  名單非密切接觸者

  網上早前流傳一份懷疑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人士居住地點的名單,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在昨日下午的記者會上表示,相關同事正準備名單,但強調名單上的人士並非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沒有病徵,也未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訪湖北省,包括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及其他國家及地區的人士。

  衛生署傍晚發稿指出,已在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上載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受強制檢疫人士居所的大廈名單。

  名單共涉及5,979個地址,涵蓋18區,佔最多的是油尖旺區,有583個住址,其次是佔564個住址的元朗與542個住址的深水�鶠F最少是南區,只有105個住址。這批人士的檢疫最後日期為本月27日至下月8日。

  衛生署表示,直至目前為止,所有接受以上強制檢疫人士,於檢疫期間均沒有出現任何確診個案。而受檢疫人士必須嚴格遵守檢疫令,如有違反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

  衛生署續指,措施實施至今,大部分受檢疫人士都自律留在居所,政府亦已採取一系列監察措施,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協助上門進行突擊檢查,以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透過通訊軟件的實時地點分享功能和電子手帶,去確定受檢疫人士留在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