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提名期下月20日開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新選制下的首場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將於3月27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發表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公布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已定於2月20日開始,至3月5日結束,候選人須獲得至少188名選委提名,及須在選委會五個界別各獲得不少於15名選委提名,獲得超過750張有效「支持」票才能當選。
2022年行政長官選舉將於今年3月27日舉行,選管會昨日公布的指引共有約50項主要修訂,主要有三個類別,包括反映相關選舉法例的修訂,主要是立法會在去年5月通過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與其他選舉指引看齊而作出的改動;說明新的選舉安排和程序等。
選舉開支最高限額1760萬元
在新選制下,選委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為五大界別。選管會主席馮驊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新修訂的選舉法例,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並在選委會的五個界別各獲得不少於15名選委提名,而每名選委只可提名一名候選人,不能撤回或撤銷提名。行政長官由選委會委員經一人一票、不記名方式投票選出,而無論有競逐或無競逐的選舉均須進行投票,候選人須獲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才能當選。
他續說,指引亦更新了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的情況,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候選人的資格,而資審會可要求選舉主任提供意見,亦可以根據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作出決定。
至於選舉開支最高限額,將由1,570萬元增至1,760萬元。若現任行政長官尋求連任,毋須辭職或休假也可參選,但需清晰分攤作為競選活動目的而使用的資源,並在選舉申報書中清楚列明。
會展中心設主投票站
在投票安排方面,選舉事務處會在香港會展中心設立一個主投票站,供選委投票。若是有競逐的選舉,第一輪投票時間是上午9時至11時,取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的候選人即當選;若只有兩名候選人,而兩人中無人在第一輪投票中獲超過750張有效選票則無候選人當選;若有3名或以上候選人,但並無人在第一輪投票中取得超過750票,便須舉行第二輪投票,於下午3時至4時舉行,原則上供淘汰後剩下的最高票兩名候選人競逐;若選舉只有一名獲有效提名候選人參選,投票時間則是上午9時至11時,候選人取得超過750張有效「支持」票即當選。
馮驊表示,因應疫情發展,選管會鼓勵選委進入主投票站時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並遵守一系列防疫措施,但強調使用與否並不影響選委的投票權。
在點票方面,馮驊表示,中央點票站設在香港會展,而點票會於在場的候選人、選舉代理人或監察點票代理人的監察下,由點票站工作人員以人手進行,公眾人士及傳媒可以進入點票站觀察點票,而點票站內會裝設閉路電視作記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