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共贏/標準金額補地價 有利工廈重建審批
政府去年推出為期兩年的工廈重建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首十個月已接獲七宗申請,四個項目已完成修契。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表示,標準金額補地價有助縮短補地價時間,本年度完成補地價工廈重建項目可望創十年新高,提供至少逾9.8萬平方米樓面。
黎志華表示,工廈重建是商業樓面的重要供應來源。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至今完成修契的四個項目,分別位於觀塘及黃竹坑;一個項目已接受以標準金額所計的補地價,將於三月簽立修契;其餘兩個接近成熟階段。
完成項目有望創十年新高
黎志華形容計劃取得初步成功,因為成功補價個案較以往多,處理時間更快,創造各方共贏,包括更多消防設備不足的舊工廈有新發展,提供發展所需的商業樓面;政府庫房有收入;業主推動舊工廈發展亦更便利。
地政總署副署長盧錦倫表示,傳統補地價安排往往需時以月計,署方提出估價後,有個案上訴五次,每次處理需時三、四個月。但標準金額補價安排下,申請人一般對補價金額心中有數,相對容易接受補價安排,節省估價時間、上訴次數及時間。
黎志華預期,本年度完成補地價重建工廈項目可達八至九個,可望創十年新高。資料顯示,過去五年透過換地或修訂契約進行重建的工廈項目,每年有兩至六個不等,合共涉及逾52萬平方米樓面。
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適用於1987年前落成工廈。地政總署將全港分為五大區,並就工廈修契涉及的三項用途,即重建前的「工業/倉庫」用途,以及重建後的「商業/現代工業」和「住宅」用途,訂立標準金額,用以計算重建工廈作其他用途所需補地價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