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字水】曹操屢用降將 求才不殺英雄
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歷史上思想紛呈、人才輩出的時代。可惜因政治紛爭,權力攘奪,令不少「名士少有全者」。不過,最能尊重並大力招攬人才的,反而是在羅貫中《三國演義》裏,被定性為一代奸雄的曹操。
不少學者曾為他講說話,魯迅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1927年)一文中,說曹操很有本事,至少是一個英雄,無論如何「總是非常佩服他」。郭沫若更直截了當地寫了《替曹操翻案》(1959年)。
對曹操給予特殊評價的,還有大史學家陳寅恪。他在一篇評《世說新語》的文章中說:「夫曹孟德者,曠世之梟傑也」、「讀史者於曹孟德之使詐使貪,唯議其私人之過失,而不知此實有轉移數百年世局之作用,非僅一時一事之關係也。」
說到曹操有「轉移數百年世局之作用」,這評價一點也不低。這就要從他的「求才三令」說起。
建安十五年,曹操第一次頒下詔令,表明思賢若渴、求賢之急,迫切希望與賢人君子「共治天下」,因此提出了「唯才是舉」的鮮明口號。他說:「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易嘗不得賢人君子之共治天下者夫?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簡單而直接地說,只要是有才能,其他問題、情況可暫時不理,包括那些「盜嫂受金」之徒。
第二道《求才令》,於建安十九年頒下,主要是補充第一道詔令不夠具體之處。就是特別說明,不要怕有缺點,朝廷是不會考慮那人的操守態度、道德行為。他的道理在於:「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
如果由於人才的某些「偏短」,而棄用這個人才,那麼蘇秦、陳平都不必用了。若沒有這兩個人,戰國時期燕國之弱勢如何改變?漢朝的江山大業,又如何成就?只有明白這個道理,才能做到「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
到建安二十二年,那時三國分立形勢已成,頒發之詔令,張網更大,提出用人不要講究出身,不要在乎有沒有「污辱之名」。詔令中更寫道:「昔伊摯、傅說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污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
甚至即使「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也是可以起用。例如:「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何況「今天下無有至德文人」了。
這三道詔令,真的有點「驚世駭俗」。不過詔令一出,各類人物、各種人才都傾巢而出,歸聚於其旗下。這方法可以說是針對其對手,目的是破除漢代以來既有的吏治架構,以「有德者未必有才」作號召,真的可吸納各方面的人才,打破門戶之限、階級成見,不過有時卻會有魚龍混雜、魚目混珠,奇詭爭辯亦在所難免。
陳寅恪先生認為,儘管如此,曹操畢竟對魏晉六朝人才鼎盛之局,有「轉移數百年世局之作用」,有深厚長遠的作用。但觀乎曹操之用人、容人之胸襟,的確勝過很多君主,他可以捨棄舊怨,用人唯才。例如南陽張繡,降而復叛,並殺了曹操一子一侄。到張繡再次投靠時,曹操仍可論才而錄用。
在官渡之戰前,陳琳替袁紹作檄,曾辱罵曹操「贅閹遺醜」。那是抓住曹操出身閹宦之家,為人所不齒,也是曹操最忌諱的。但當袁紹戰敗,曹操捉獲陳琳,也「愛其才而不咎」。
他會因才授職,鼓勵言論,「常以月旦,各言其失」。有時甚至體諒屬下錯誤,是他用人的可貴之處。最重要的是不殺雄才,因他認為:「今收英雄時,殺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也。」例如當日劉備被呂布攻襲而投奔曹操,程昱「以備有雄才,勸操圖之」,即勸他殺了劉備,以絕後患,但他還是放過劉備。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他能放手起用降將。他「拔于禁、樂進於行陣之間;取張遼、徐晃於亡虜之內,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將」,「其餘拔出細微,登為收守者,不可勝數。是以創造大業,文武兼施。」
所以,曹操部下,文臣武將,雖然有不少是投降過來的,但都能得到重用。他們自然感恩戴德,樂於為曹操獻計劃策,或效死命。
◆ 雨亭(退休中學中文科教師,從事教育工作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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