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案 廖子文擬承認交替控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12逃犯」成員廖子文、鄭子豪,在香港涉及的黑暴縱火案,昨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其中被告廖子文代表律師表示,廖子文打算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而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經與控方協商後,將不予起訴並存檔法庭。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明年5月16日,即同案其他不認罪被告受審的首日,聽取廖子文的正式答辯。而同案的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仍在內地服刑。
本案有5名被告,依次為鄧棨然(推銷員)、鄭進(31歲,時裝設計師)、鄭子豪(19歲,前港鐵技術員見習生)、李威龍(25歲,廚師)以及廖子文(18歲,學生)。他們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在香港,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交替控罪則指,他們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個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懷疑汽油彈原材料。
明年5月聽取求情
廖子文代表律師昨表示,廖子文將承認交替控罪,另一項控罪將獲存檔法庭,又指,控辯雙方同意於同案其他不認罪被告受審的首日,聽取廖子文的答辯認罪。控方則解釋,因為考慮到廖子文所面對的控罪,最高刑期為7年,加上廖子文的背景和文件特殊,因此認為於明年5月聽取求情亦不會對被告造成不公。
另一名被告鄭子豪的代表律師表示,仍需時查閱控方文件,申請押後至7月20日再訊,屆時會告知法庭其答辯意向,申請獲法庭批准。此外,李威龍及鄭進否認控罪,將於明年5月16日受審。
廖子文在2019年9月30日被捕,同年10月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去年8月與其他11名逃犯由海路潛逃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因案發時未成年,獲內地法院免於起訴,去年 12月30日被移送返港。鄭子豪則在深圳被判囚7個月,今年1月刑滿被移交回港。至於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仍在內地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