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律師襲警罪成 官斥「合法自衛」說法荒謬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年12月黑暴肆虐期間,有暴徒在港鐵銅鑼灣站「跳閘」拒付車資,一名休班警員追截嫌疑人時,遭到一名美籍銀行律師阻攔,美籍漢其後將休班警拉跌及以膝部壓胸。他被控一項襲警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普通襲擊罪,案件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經審訊,裁判官林希維昨日直斥被告自辯其行為是「合法自衛」的說法荒謬,裁定他一項襲警罪成,還柙至下月6日判刑。
休班警制服跳閘男 被告施襲
犯案時35歲的美國籍男被告Samuel Phillip Bickett,在一間美資投資銀行任職律師。他被控於前年12月7日在港鐵銅鑼灣站近F出口樓梯間,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俞樹生,交替控罪則指被告同日同地襲擊上述警員。案情指當日休班警員俞樹生在現場目睹一名男子「跳閘」,遂追前嘗試用警棍制服該名男子,卻遭被告阻攔,及搶去警棍及施襲。
被告早前辯稱,介入事件是因見到休班警員制服「跳閘」男子時,用棍令對方感到窒息,而自己當時的行為只是「合法自衛」。裁判官林希維昨在庭上直斥被告接受盤問時態度迴避,說法荒謬及有違常理,認為其供詞不可信,反而警員俞樹生的作供可信可靠,靠記憶可準確敘述事發經過。林官指,若然被制服男子感到「窒息」,短時間內將難以回復狀態,不能跑離視線範圍之外。
裁判官林希維進一步引述呈堂影片指,影片可見當時警員俞樹生並沒攻擊任何途人,其伸縮棍亦非完全伸展,被告大可要求俞收起伸縮棍,毋須直接出手搶棍,而被告當時與俞一直保持近距離,明顯並非真誠相信自己身處危險之中。
此外俞當時曾承認自己是警察,亦從沒拒絕展示委任證,只是當時情況不容許,而被告根本毋須將俞拉倒在地上,然後跪在其左胸上,再用拳打俞的左臉。林官進一步指被告若只想制服對方,大可只單純坐在俞身上等待警察到場,而非用腳壓住對方,故認為他使用過分及不當武力,裁定被告襲警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