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有什麼問題?\關昭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討論高官問責制的政治責任落實問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出席並就包機事件及的士堵塞公路事件中的問責部分作出回應。
唐英年強調,在局長暫時缺勤的情況下,在制度上是已經作出適當安排的,常任秘書長只需負擔行政責任,並非政治責任。所以在包機事件上,保安局長李少光和他本人都已經承擔責任,為滯留引起的不安向公眾道歉,這就是問責精神的體現。
包機事件對廣大市民來說,關注點是什麼?關鍵是有沒有足夠的機位安排讓滯留的港人可以早日安全返港,這才是問題的焦點所在,而事實是國泰航空派出的專機及時接回了大部分港人,只是在登機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混亂;而政府其後也派出了包機,但大部分港人已經返港,所以作用不大。這裡面,顯示的問題是應變安排欠缺靈活、考慮不周,如果政府包機早日飛出,就可以安定人心,也不會有政府凡事「慢半拍」的指責。
但是,把高官問責制中司局長和常任秘書長之間的權責問題,包括什麼要常任秘書長負上政治責任,則根本不是市民大眾關注焦點之所在,在包機及應變安排等問題上,是公僕包括問責官員和公務員,都有為市民服務、把事情做好的職責,遇有一些重大事故發生,重要的是及時解決問題,而不是誰是問責官、誰是公務員的分別,更不應想藉此挑起矛盾。
同樣,在的士堵塞公路事件中,有議員指責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當晚接到反對派議員梁耀忠的電話後沒有即時到場處理。而事實是運輸署當時有人專責處理的士加價問題,邱誠武在接到電話後已立即把訊息轉告相關同事去跟進處理。如果說邱誠武將問題及時轉介處理就是「不問責」,非得要本人也去到現場才叫做「問責」,試問這對事態的解決又有何分別?難道心存不滿的司機會因為邱誠武去了現場而取消罷駛、堵路的行動嗎?如此動輒得咎,反對派議員到底是想問責官員繼續進一步做好工作,還是想他們都不再工作,一再把什麼「官商勾結」及「誰來問責」的刀子架在他們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