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扣分例
圖:政府建議修訂司機違例駕駛扣分,以防司機走法律罅
【本報訊】過往曾有司機透過法律漏洞,藉着逃避接收傳票,繼續保持駕駛資格。以上違例情況,可望得到改善。政府建議修訂違例駕駛扣分制條例,違例司機若無按傳票指示出庭或不再獲發牌;此外,政府亦計劃賦予運輸署署長拒絕有關司機申請續牌的權力。
按目前法例,司機如在兩年內被扣滿十五分或以上,運輸署將向裁判官申請向司機發出傳票,以便出庭應訊。但如果司機刻意不應門,或者應門者聲稱有關人士不是住在該處,傳票就被視為未能送達,警方不能因此逮捕對方,運輸署亦不能因此不為對方續牌。就此情況,運輸署計劃修訂違例駕駛扣分制條例,解決一些被扣滿十五分、但刻意迴避接收法庭傳票的司機繼續保持駕駛資格的行為。
運輸署建議,傳票改以掛號郵遞形式,寄到司機的登記地址,即使傳票最終無人接收而被退回,亦被視作已送達該司機;同時,運輸署還建議賦予運輸署長權力,拒絕簽發駕駛執照給沒有按傳票指示出庭應訊的司機;此外,裁判官亦可向違例司機發出逮捕令。發言人解釋,現時法例規定司機改變地址時,必須通知運輸署;而傳票會先以普通郵遞方式,寄給違例司機,若司機沒有出庭,才以掛號形式再寄出傳票,因此有關修訂合理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