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司機憤世撞殺五人
圖:受傷學生在斗門區遵義醫院接受治療(新華社)
□在珠海斗門區五日發生的泥頭車故意撞人案件,至六日該案件包括肇事疑兇在內已造成六人死亡十九傷。而經過珠海警方的徹夜調查,對故意撞人事件有了初步定論。六日下午,珠海有關部門就該案件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獲悉,該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和作案動機已初步查明,此為一起犯罪嫌疑人因工作、生活不順產生厭世情緒,以駕車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本報記者方俊明、陳艷君、周傑珠海六日電】
截止記者發稿時,該事件被撞死五人,其中四人當場死亡,一人由於重傷經搶救無效於今天凌晨三時許死亡,死者中有四名學生(二男二女)和一名學生家長。另外,十九人受傷,包括十八名學生和一名市民,其中二名重傷者經過醫治,目前情況穩定。
早寫好遺書表示「不想活了」
據珠海市警方查明,涉案疑犯駱某(男,三十四歲,湖北隨州人)是一名泥頭車個體司機,平時言語不多、性格內向、行事偏執。今年四月駱某一家人租住在斗門區某商貿城的出租屋,平時夫妻關係緊張,經常吵架。就在三個月前,駱某與其妻大吵一場,砸了家中電視機,其妻提出離婚並帶一歲多的兒子返回娘家。
由於近期泥頭車營運生意不佳,駱某購買了一輛假牌假證摩托車非法營運。十月二十二日,本無摩托車駕駛證的駱某,駕駛其購買的假牌假證摩托車在路面行駛時,被斗門交警大隊依法查扣摩托車和駕駛證。駱某請人幫忙拿回車和證未果,將此事告訴其父母和妻子,流露出厭世和報復社會情緒,當時其父勸他服從交警處罰別做傻事。而據鄰居反映,駱某稱妻子對其態度冷淡仍要離婚,還對其進行責罵。同時,駱覺得無駕照一段時間內無法營運影響生計,遂給父母和妻子寫下遺書,表示「不想活了」。
十一月五日十四時許,駱某在朋友曾某的陪同下,到斗門交警大隊諮詢其交通違法行為如何處罰時,民警告知他,將依法處罰款一千元,並記十二分,待參加學習考試及格後,方可發回駕駛證。十五時三十分許,兩人離開斗門交警大隊。
行兇者開車見人就撞
十六時四十五分許,犯罪嫌疑人駱某駕駛自己的藍色東風自卸式單排座泥頭車從住處出發,行至斗門區城東中學北門外將兩名學生撞傷。隨後泥頭車在撞倒多輛汽車後,闖入學校北門,穿過校園,一路撞倒多人,從校南門駛出快速向墟鎮鬧市駛去。
因該處警車無法調頭,一名民警迅速跳下警車,跑步追趕駱某駕駛的泥頭車。前方是白蕉墟鎮鬧市,人員密集,路上還有很多放學學生及群眾,情況萬分危急。該名民警一邊快速追趕一邊繼續喝令駱某停車,但泥頭車仍快速向墟鎮鬧市衝去。民警於是果斷朝犯罪嫌疑人駱某連開二槍,駱某中彈後,車輛滑行二十餘米與停靠在路邊的一輛中型貨車碰撞後停下,避免了更大的人員傷亡。經勘驗,疑犯駱某是被民警當場擊斃。
珠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於長利表示,經警方組織醫學專家初步分析意見顯示,駱某近期情緒處於抑鬱狀態,容易產生自卑自責超價觀念(放大效應),遇事刺激很容易進入激越狀態,由此可能出現意識的清晰度下降,控制、判斷與辨別能力都會受一定影響,這些因素都是造成駱某作案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