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近九千學生輟學缺課

  【本報訊】根據教育局規定,若學生連續缺課七天,校方必須向教育局的缺課個案專責小組匯報及跟進,安排學生盡快復課,缺課組在○七學年共處理八千八百多宗輟學或缺課個案,較○六學年減少約四百七十多宗。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日在立法會以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說,當局在○五/○六學年,曾跟進四千八百多宗六至十五歲學童的個案。自○六/○七學年起,要求各中、小學,不論學生年齡均須申報學生懷疑缺課或懷疑輟學個案,○六學年共處理九千三百多宗個案,○七學年則有八千八百多宗。

  對於有中學涉嫌「踢」走成績差或操行欠佳的學生,迫家長簽署自願退學書。孫明揚表示,當局不贊成學校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勸諭學生自願離校,並於○六學年發出通告,督促學校「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提醒不應因學生學業成績而開除學生,並要確保學生定時上學。此外,學校如有空置學額,亦要取錄願意復學的輟學學生。孫明揚說,學校應本着有教無類精神,協助學生解決學習上的困難和行為上問題,學校若單以學生成績或操行欠佳,而要求他們離校,實有違教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