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拒公開機師資料勝訴
圖:這宗華航客機事故發生在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架中華航空客機九年前在香港赤鱲角機場降落時失事,釀成兩死及兩百多人受傷,其中兩名受傷乘客後來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向中華航空有限公司索償。當中一名申索人去年就「初步」責任問題與華航對簿公堂,控方要求華航須透露該機師訓練的資料,獲高等法院法官接納,但華航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裁定華航上訴得直,毋須提供機師訓練資料。
案中華航客機由曼谷經香港飛往台北,在香港赤鱲角機場降落時失事翻轉,並發生爆炸,釀成兩死及二百多人受傷。意外中兩名機上乘客於二○○一年及二○○五年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向華航索償。
披露資料會不公平
其中一名申索人與華航去年曾就「初步」責任問題的爭拗於高院展開聆訊,法官接納控方的要求,下令華航須透露機師訓練的資料。華航不服該決定,並於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申索人為郭錦明,答辯人為中華航空有限公司。
上訴庭兩位法官昨日頒下判詞,一致裁定華航毋須提供機師訓練資料。
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在判詞中指出,現時的證據並未能確定機師或機組人員在意外時有魯莽犯錯,他們亦依照一般的程序進行降落,因此即使華航披露機師的訓練資料,亦對訴訟沒有幫助。相反,若此案開審時披露該些資料,會對華航及相關機師造成不公,因此裁定華航上訴得直。
意外發生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當時香港正懸掛八號烈風信號,中華航空一架由曼谷飛經香港往台北的波音MD-11客機,正準備降落赤鱲角機場。但懷疑受切風影響,降落時機翼先擦到跑道,再打觔斗全機翻轉着地,機翼折斷引擎爆炸,並引致機身着火,事件引致二百多名乘客及機組人員傷亡。
據悉,本案兩名申索人郭錦明和趙沛賢為機中乘客,當時任職旅行社領隊。其中郭在傷後仍奮勇救人,獲港府頒發金英勇勳章表揚。兩人分別在二○○一及二○○五年,入稟向被告華航要求賠償,案件至今仍未正式排期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