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扁槍傷造假」/陳肇敏獲判無罪

  【本報訊】據中通社二十七日報道:前「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成員、現任台灣「國防部長」陳肇敏今年五月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發生的槍擊案,陳水扁肚子的槍傷不是在現場造成的,事後被陳水扁控告加重誹謗罪,並附帶民事求償新台幣一千萬,台北地方法院二十七日一審宣判陳肇敏無罪。

  陳肇敏在今年五月二十一日首次赴「立法院」備詢,面對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追問,加入「三一九槍擊案」真調會有無查出什麼結果時,語出驚人地表示,根據初步調查結果,陳水扁肚子上的傷口,根本就不是「三一九」當天在台南市金華街三段第一現場所造成。

  陳肇敏發言後,引發軒然大波,基於壓力而一度對陳水扁表示道歉;但是陳水扁不接受,並委託律師控告他加重誹謗,請求連帶民事賠償一千萬元。

  台北地院二十七日對此一審作出判決,法官認為陳肇敏發表的言論,是引用真調會調查報告說明,沒有誹謗故意,因此判陳肇敏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