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可獲補償15萬/或掀連串追討訴訟
【本報訊】記者蔡淑汶報道:永安旅遊申請就導遊小費納入有薪假期案,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昨日被高等法院上訴庭否決。香港旅遊業外遊領隊及導遊工會主席湯劍生(圖左二)對裁決表示高興,認為領隊和導遊只是爭取公平待遇,希望旅行社同業尊重裁決。永安旅遊對裁決結果表示遺憾,將與律師研究及商討進一步行動,現階段不作任何評論。
湯劍生表示,「承認」小費為工資與否,並不能單由僱主主觀決定,而須視乎客觀證據,該會歡迎高院的裁決。他表示,隨着高院否決永安旅遊上訴終審庭的申請,案件基本上已獲得最終裁判,除非永安旅遊獲得終審庭許可上訴申請,否則上述案件亦將成為案例。
工會估計,每名正職領隊和導遊可追討十五至二十萬元的假期補償差額。香港旅遊業議會現時約有二萬名合資格領隊,當中近五千人是正職領隊及導遊,預計此案件成為案例後,將會引發連串追討假期補償差額的訴訟。
對於龐大的差額補償會否造成旅行社倒閉,湯劍生認為,這些是導遊應得的收入,加上這筆款項不是旅行社的額外支出,是員工本身應有的福利,若然旅行社因此而倒閉,只會為此而感到無奈。直至現時為止,工會已協助逾二百名不同旅行社的領隊,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有關假期工資差額。
案件申訴人藍碧珊表示,案件尚有二十多天的上訴期,所以還未完全放心可成功追回假期補償,她認為,這是他們應得的收入,希望旅遊同業尊重法院判決,勿剝削員工的假期福利。她又稱,公司報稅時以他們的總收入來計算,日薪約四百元,但當補償假期時則以底薪一千八百元來計算,約六十元日薪的「賤價」向他們「買假」,「領隊人工比菲傭更低」,這非常不合理。藍碧珊稱,任職領隊時假期不多,兩至三個月才有數天假期,公司每年更以「賤價」向她們「買假」達五十多天,而他們又沒有拒絕的權利,感到非常不公。
永安旅遊表示,對裁決結果感到遺憾,並將會與律師研究及商討進一步行動,現階段不便就案件作任何評論。發言人表示,是次判決結果將大大影響旅遊業界的營運模式,永安旅遊會主動聯絡業界代表,以及諮詢屬會意見,共同商討有關之應變措施及尋求長遠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