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拐賣兒童案件頻發


  周永康批示促警方嚴打

  圖:不少被拐賣的失蹤兒童會受到犯罪分子利用做搖錢樹。圖為一名穿校服的外省學生跪在深圳街頭,展示「母親的遺照」和自己的「學校文件」向途人乞討,像這樣「難辨真假」的情景在內地並不奇怪(本報記者 黎冬梅攝)

  □自震驚全國的深圳草埔特大拐賣兒童案(在不到一年時間裡連續拐賣11名兒童)告破,首惡許美盛於2004年被判死刑後,深圳市拐賣兒童案件一度呈下降趨勢,但近一兩年來,深圳失蹤兒童數量再度上升,引發中央以及廣東省領導的高度關注。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廣東省公安廳長梁偉發等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圳警方加大打擊力度,盡最大努力找回失蹤兒童。\【本報記者王扉深圳二日電】

  深圳警方今天向媒體通報了深圳今年開展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總體情況。今年年初,為繼續加大對同類犯罪的打擊力度,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開展了專項打擊行動,由市局副局長錢偉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在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設立專項辦公室,指定一個大隊專門負責統籌組織全市開展拐賣兒童案件的偵破工作,並從市局和各分局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開展破案攻堅。截至上月底,已成功偵破了多宗同類案件。

  發動在押人員檢舉

  從深圳市發生的兒童被拐案件來看,發案地主要集中在城中村、貿易市場和商場等人流聚集較多的地方,而被拐兒童的家長絕大部分是來深建設者,因忙於謀生而對小孩疏於看管,加之過去地方派出所為避免浪費警力和財力,內部有「人員失蹤不到24小時不立案」的規定。從而給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

  據了解,深圳警方從建立處置兒童失蹤警情的快速反應機制抓起,打破了「人員失蹤24小時才立案」的常規,明確各級公安機關在接報七歲以下兒童失蹤警情後,要立即進行調查,判明案(事)件性質,為事主查找失蹤兒童。要求各單位一旦接警,做到調查快、取證快、布控快,全面高效進行處置。同時,深圳警方還加強了此類案件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以及對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和在押的案犯進行深挖擴線,把失蹤兒童的資料、犯罪嫌疑人的錄像資料製作成光碟,通過在市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等場所播放,發動在押人員檢舉揭發。

  擬充實DNA數據庫

  據悉,除了在公安系統內部發布協查通報,廣泛發動,積極尋求破案線索外,深圳警方還正着手鋪開、完善被拐兒童父母的血樣採集工作,充實DNA數據庫,方便為日後的比對查找、破案。

  同時,深圳警方還將偵查的視野面向全國,時刻關注全國近期偵破的拐賣兒童案件情況動態,一旦獲取外地破案的信息,專案組即主動聯繫或派員前往進行資料蒐集,與深圳的案件進行配對。今年以來,專案組先後前往青海省西寧市、四川省西昌市等十多個重點城市進行線索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