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狀」難忘霆鋒案

  【本報訊】實習記者李紹儀報道:有「金牙大狀」稱號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昨日出席香港書展講座暨新書簽售會,他談到謝霆鋒「頂包案」時表示「輸得最唔抵」。

  在全港資深大律師年資排行榜名列第七的清洪,縱橫香港法律界三十多年,專攻刑事案,曾為多名娛樂圈和商界名人打官司。其中最矚目的當數謝霆鋒「頂包案」,清洪說,這是他最難忘而且也是「輸得最唔抵」的案件之一。

  清洪於一九七六年正式擔任大律師,一九八八年取得御用大律師的銜頭,入行第一單官司便是為武打明星陳惠敏辯護。清洪說,當年很多律師認為陳惠敏的案件是輸定的,都不敢接,但因自己當時並不知道陳惠敏很出名,沒有想太多便接手該案。回首當年,清洪笑說:「可能是陳惠敏讓我出名的」。此案亦成為清洪最難忘的案件之一,另一宗最難忘的案件可說是謝霆鋒的「頂包案」,清洪表示,此案亦是「輸得最唔抵」的案件之一。

  謝霆鋒「頂包案」審結至今已有數年,清洪表示,而今回顧案件,加深了檢控當局對此案高調處理的一些認識:謝霆鋒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實歸咎於盛名所累。清洪說,當年接手謝霆鋒的案件壓力很大,因為當事人太出名。「過百名記者在看着,潛意識裡壓力很大,因為這樣的案件法官也會特別警惕,『傳媒審判』干預也很多。如果當事人被判無罪,社會上很多人會認為這是『有錢大晒』,因此法官很可能會採取『殺一儆百』的做法。」

  總結多年成功經驗,清洪說,「勤力」和「盡力」最重要,要勤奮,仔細翻查案件的所有資料及線索;要盡力,與當事人多溝通,給予其信任和鼓勵,盡力幫助當事人就能得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