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烏龍 梁挺被扣禁離境


  圖:梁挺早前出庭應訊的情形(資料圖片)

  【本報訊】因毆打罪被判監的詠春師傅梁挺,在保釋等候上訴期間返內地,遭入境處禁止離境及扣留一晚,裁判官昨日翻查紀錄,確定保釋條件並無限制梁挺出境,當庭向梁挺道歉及將他釋放。入境處和司法機構拒絕評論事件,亦無解釋為何沒有即時更新梁挺的保釋條件。有資深大律師批評,當局嚴重侵犯人身自由,梁挺可以循民事程序索償。

  六十二歲的詠春師傅梁挺是於前日聖誕節中午,準備經羅湖前往深圳出席一個會議,過關時被入境處職員以違反保釋條件為理由拘捕,結果先後被打鼓嶺警署和油麻地警署扣留逾二十小時,經通宵調查後,昨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提堂庭上發現錯誤

  不過,主任裁判官練錦鴻翻查紀錄,發現保釋紀錄出錯。梁挺上月因為毆打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兩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雖然梁挺在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日曾被法庭指明,不得在審訊期間離港,但他在同月十九日被法庭定罪後,保釋條件只包括現金五千元、五萬元人事擔保及不得干擾證人。

  練錦鴻裁判官當庭釋放梁挺,以及向他致歉。裁判官表示對事件感到無奈,承認無法向梁挺提供幫助,認為他可向總裁判官投訴。

  控方在庭上亦對梁挺的處境覺得遺憾。

  梁挺的代表大律師艾勤賢在庭上稱,今次是一件極糟透及不公正的事情,相信是九龍城裁判法院沒有通知入境處更新保釋條件,計劃去信總裁判官唐文投訴,希望得到道歉及賠償損失。

  律師:可民事索償

  梁挺在庭外形容,被捕時被當作重犯般查辦,入境處職員稱電腦資料顯示他有禁制令在身,他企圖出境,被視作棄保潛逃,藐視法庭,因此要將他拘捕。他對事件十分不滿,認為明顯涉及人為疏忽。「如果我要棄保潛逃,我帶齊包袱坐『大飛』走啦,我覺得這樣對我很不公平,除了造成精神困擾外,還損害了我的人格。」他說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入境處及司法機構均拒絕評論個別事件,亦沒有解釋為何沒有更新梁挺的保釋條件。有資深大律師批評,當局今次出錯,嚴重侵犯人身自由,等同非法禁錮,當事人可提出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