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釘子戶」自焚死亡


  圖:被拆遷前唐福珍和胡昌明的家,官方稱是非法建築(互聯網)

  【本報訊】十一月十三日,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街道辦金華村發生一起惡性「拆遷」事件,女主人以死相爭未能阻止破拆隊伍,最後「自焚」樓頂天台,延至11月29日死亡,事件受到各方關注。十二月二日,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鍾昌林向媒體介紹了有關事件過程。

  中新社成都二日消息:十一月十三日,鍾昌林帶領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對胡昌明違法建築實施依法拆除。今年四月十日,他們曾實施過一次拆除,但因遭到胡昌明(男主人)、唐福珍(女主人)及其親屬採取投擲汽油瓶和向執法人員潑灑汽油等方式阻撓,拆除行動被迫取消。

  在十三日這次行動中,當時胡昌明不在現場,但仍通過電話等方式與在其違法建築樓頂平台上的前妻唐福珍及親戚十餘人聯絡,對執法人員的喊話、勸說置若罔聞,採取向執法人員投擲磚頭、石塊、汽油瓶及點燃汽油等方式進行阻撓,致使十多名執法人員被打傷、燒傷。拉鋸過程中,雙方出現了一些肢體抓扯。

  送院半月傷重身亡

  在相持了近三小時後,站立於樓頂平台樓梯井頂端的唐福珍情緒失控,做出極端舉動:向自己身上傾倒了汽油並用自備打火機點燃。樓下的消防隊員立即用泡沫水槍噴灑滅火,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迅速搭梯攀登救人,將唐福珍身上的火撲滅。隨後,唐福珍被緊急送往成都軍區陸軍總醫院搶救。該院專門成立了副院長牽頭的專家醫療組,採用最好的設備和技術予以救治,並先後兩次對唐實施植皮手術。十一月二十九日深夜,唐福珍終因傷情嚴重,搶救無效去世。

  此次事件中被拆除的建築官方認定為違法建築。官方介紹,一九九六年,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街道金華社區(原金華村)四組私營企業主胡昌明,在僅支付了四萬元青苗補償費、一萬元建房佔地款後,以租地的名義與金牛區天回鎮金華社區(原金華村)簽訂了《建房用地協議》,在一直未辦理《規劃建設許可證》及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法修建了面積約為一千六百平方米的磚混結構及簡易結構房屋,用於企業經營。

  刑事拘留涉案人員

  二○○七年八月,成都市為推進全市四大污水處理廠之一的城北大天污水處理廠配套工程建設,決定實施市政道路金新路建設,胡昌明的建築就處在這一重要市政建設工程規劃紅線以內。在自行拆除無果的情況下,二○○七年十月,金牛區城管執法局依法向胡昌明下達了《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胡對此不服提起行政復議。二○○八年二月,成都市城管執法局依法維持了限期拆除違法建設的決定。對此復議決定,胡昌明在法定期限內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據鍾昌林介紹,金牛區有關方面考慮到該建築體量及投資較大,擬參照當年土建成本給予適當的補償,但胡昌明拒不接受,提出了高達八百多萬元的要價。

  從二○○八年二月起,金牛區相關部門多次與胡昌明溝通協商,希望其自行拆除,並講明如對金牛區城管執法局的決定不服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均遭到胡的拒絕,一直拒不拆除。

  據悉,警方目前已對參與阻撓依法拆違人員涉嫌妨害公務犯罪的行為立案偵查,並依法實施了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