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轟生產力局15宗罪


  圖:審計署批評生產力促進局管理錯漏百出,除浮動薪酬有問題外,管理物資同樣不善 (黃洋港 攝)

  【本報訊】最新一期審計報告力陳生產力促進局十五宗罪。審計署批評其管理錯漏百出,包括行政總裁馮永業「偷步簽約」,薪酬調整未獲理事會討論及批准,將約滿薪酬比率由一成二提升至一成五;三名高級職員享有雙重房屋津貼;發放浮動薪酬準則不一。審計署署長鄧國斌表示,發現多個政府部門和機構的管理,仍有改善的空間,希望有關部門接受建議和跟進。

  報告指出,行政總裁馮永業○六年「跳槽」至生產力促進局時,薪酬待遇包括每月基本薪金和約滿酬金,當中涉及折算為現金的非實報實銷津貼,故其約滿酬金的比率由一成五減至一成二。今年四月,馮永業續約時,表示「不明白約滿酬金的比例為一成二」,與其他員工有別;六月時,創新科技署建議將其約滿酬金提高至一成五,生產力促進局理事會亦批准。

  不過,審計報告指出,總裁薪酬合約更改前,需要經過理事會的批准,但馮永業續約時,並沒有經理事會討論和批准,以及獲取有關約滿酬金為一成二的資料,但局方代表已與馮永業簽署有關文件。審計署建議創新科技署署長應確保申請委任總裁時,應向理事會提供所有資料,如津貼折算為現金並納入每月薪酬,以及委聘總裁的條款有任何更改,事前須獲得理事會批准,並在續約時,將新合約更改的影響和理據向理事會交  代

  三員工享雙重房津

  同時,報告批評生產力促進局容許高職級員工享有雙重房屋津貼。生產力促進局現有二百多名高級顧問職位的員工享有房屋津貼,包括副總裁、總經理,佔整體員工三分之一。《標準守則》列明曾獲政府或資助機構工作的員工,每月領取的非實報實銷的現金津貼,作為房屋津貼,可能會被削減或受到限制。不過,報告指有三名高級職位的職員在入職生產力促進局前,曾受僱於政府或公帑資助機構,並已領取房屋福利,但生產力促進局仍容許有關職員享用十足的非實報實銷的現金津貼,而且向職員事務委員會申請特別批准時,亦無提供詳盡和完整資料。

  生產力促進局在每個財政年度,會向職級為首席顧問或員工發放一次過浮動薪酬,但必須是貢獻最多、表現出色的員工。不過,報告指出,○七至○八年度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與獲發浮動薪酬的個別職員比較,發現兩者有不符合情況,一名評為表現優秀的員工獲最低的浮動薪酬,但五名評為表現平穩的員工,則獲最高的浮動薪酬。報告亦指出,十五名評為優秀的員工當中,只有三人獲最高的浮動薪酬,一名未達標準的員工卻獲第二高浮動薪酬。

  浮動薪酬增幅十倍

  報告亦指出,生產力促進局向創新科技署提交的○七至○八年度和○八至○九年度財政預算,並沒有包括浮動薪酬,而且○七至○八年度的浮動薪酬,發放前並沒有獲創新科技署署長批准,以及更在未知道實際營運業績前,局方已經釐定浮動薪酬金額。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員工的浮動薪酬由上年度的四十九萬元,增至四百九十萬元,增幅達十倍。生產力促進局回應表示,並沒有任意發放浮動薪酬,強調幅度是合理。

  生產力促進局主席陳鎮仁表示,接受審計署的建議,指正好配合正在推行的持續改革,當中多項經已落實,其餘則已有計劃盡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