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資獎泡湯邢台政府挨告


  圖:邢台市政府食言被告上法庭(本報攝)

  □圍繞着1650萬元人民幣的巨額獎金拉鋸了5年的邢台市政府與原籍河北邢台的北京市民韓傑,近日終於對簿公堂。儘管原被告都沒有直接出庭,但雙方律師卻交手得激烈異常,被告邢台市政府代理人張之永在庭上表示,「一分都不會給!」原告韓傑的代理律師馮雲則回應,「一個也不能少!」給一心想通過協調促成庭外和解的邢台中級法院法官出了道難題。\【本報記者顧大鵬、郭文生石家莊三日電】

  事緣邢台市政府,當年急於招商引資,1999年出台了《鼓勵招商引資六十條意見》,文件規定:引薦內外商直接投資的,可按外方投資額的1%-2.5%提取獎金。此獎勵辦法出台後,幾年中未能引來大筆外資。2003年再次以(2003)15號文件重新頒布了上述規定。

  該案的原告韓傑原籍河北,工作後定居北京。上世紀90年代初,他從國有企業「下海」,從事進出口生意,因此認識了不少外商、港商。2003年7月,韓傑領港商到邢台考察,後港商在此投資建廠。這個項目當時是邢台市引進的最大的海外投資項目——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和建滔(河北)化工有限公司。一期投資9億元,二期投資7.5億元,目前正在籌建三期。按《六十條》規定最低額1%,韓傑也應該拿到獎金1650萬元。

  當年引資上百萬元的小項目,邢台也兌現過兩三萬元獎勵。不過,韓傑這次的該得的獎金數額一下子超出了官員們的想像,結果這筆錢邢台市政府始終沒有兌現。韓傑的代理律師馮雲估計,邢台市政府定這個文件的時候沒想到會有這麼大投資,所以當年在條款中沒想到要設上限。

  想盡方法為賴帳

  為了推翻這1650萬元獎金,邢台政府想盡了辦法,曾經讓內丘縣政府於2004年底寫情況說明,否認「項目引薦人」的存在,把引資的功勞歸於邢台商務局。韓傑對此表示憤怒:「當時宴會上,他們縣委書記特意把我叫起來說,『這是韓傑,咱們這項目的大功臣!』當場幾十個人都給我鼓掌。縣裡電視台全程有錄像,他們要是回憶不起來,可以看錄像去!」  

  項目落戶的邢台內丘縣,是引資的最大受益方,因為引進大項目落地,縣財政收入一年增長一個億,2008年財政收入達到6.5億元,迅速躋身經濟強縣行列。也許基於這樣的原因,邢台市政府也曾經讓內丘縣提出解決方案,內丘縣政府願意給予韓傑40萬元獎勵。但韓傑認為,這40萬元缺乏法規依據,文件寫的是按1%~2.5%,無論數額是多大,就應該最少拿1%。

  這次當庭質證中,邢台市政府又想出了新招。政府的代理人張之永表示,《六十條》是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不是面向社會的懸賞告示。《六十條》中對此類情況的提法是,項目受益單位可以給予獎勵,但不是強制性必須獎勵。因此「這個獎金可以給,也可以不給」。

  韓傑的代理律師馮雲當庭回應,《六十條》雖然不是法律規定,但政府要講誠信。政府文件不是橡皮筋,能伸能縮,玩文字遊戲。

  傳政府已願妥協

  法律人士分析,邢台招商《六十條》當初沒有制定上限,這是一個漏洞,但政府的誠信不能不要。招商最重要的不是硬件條件和政策優惠,最重要的是讓人覺得你說話算數。

  這個案子,已被內地網民們戲稱為「最牛獎金」案。最近消息傳出,邢台市政府已有意妥協,與韓傑庭外和解,至於具體數目,負責調解的法官不願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