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造假科學家黃禹錫獲刑
圖:韓國幹細胞科學家黃禹錫(中)在法院聽取記者提問 (新華社)
【本報訊】綜合通訊社首爾二十六日消息: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二十六日對歷時三年多的「韓國幹細胞之父」黃禹錫案作出一審判決,以侵吞政府研究經費和非法買賣卵子罪,判處黃禹錫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
法院當天進行了長達一百分鐘的宣判。判決稱,黃禹錫不僅非法利用人體卵子,還以做假賬等手段騙取、冒領經費達八點三億韓圜(約五百四十萬港元),犯罪性質嚴重。法院同時認定,黃禹錫此前在美國《科學》雜誌上發表的有關人體幹細胞的研究論文部分造假事實成立。但法院考慮到黃禹錫本人在科研領域的貢獻等幾方面因素,決定對其處以緩刑。
詐騙罪名不成立
針對檢察部門對黃禹錫提出的詐騙指控,法院認定,黃禹錫從韓國SK財團和金融機構領取的二十億韓圜(約一千三百萬港元)研究經費並未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詐騙罪名不成立。法院當天還對黃禹錫科研小組的數名成員判處緩刑或處以罰金。
當天,可容納二百多人的法庭旁聽席完全坐滿,一百多名沒來得及進入旁聽席的「熱心人」在法院前廳等候消息。開庭前約十五分鐘,黃禹錫身着黑色西裝,一言不發地進入法庭。由於宣判時間較長,法庭允許被告坐下聽候宣判。
檢察部門擬上訴
現年五十六歲的黃禹錫曾是韓國首爾大學教授。二○○四年和二○○五年,他領導的研究團隊先後在《科學》雜誌上發表論文,宣布成功克隆人類胚胎幹細胞和患者匹配型幹細胞。被譽為「幹細胞研究先鋒」的黃禹錫,隨後從韓國的一些財團和金融機構領取了二十億韓圜研究經費,韓國政府也向黃禹錫提供了巨額研究經費。
二○○五年年底,有關黃禹錫幹細胞學術造假的醜聞逐步被揭露。韓國檢察部門二○○六年五月對黃禹錫提起訴訟,並於今年八月份對黃禹錫提出詐騙、侵吞研究經費和非法買賣人體卵子違反《生命倫理法》等指控,要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對於黃禹錫被裁定詐騙罪名不成立,控方表示會提出上訴。
黃禹錫已經被首爾大學開除,目前在一個民間公司從事商業性質的動物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