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醫生非禮罪成


  圖:涉非禮十五歲女病人醫生受聘於屯門醫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由小至大勤奮好學又熱心公眾事務的年輕醫生,因一時之錯,在屯門醫院急症室為患腸胃炎的十五歲女生診症,惟診症過程沒有第三者在場,醫生竟拉高女生胸圍並觸及她的乳房及乳頭。已被屯門醫院停職的被告,昨在粉嶺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名成立,裁判官表明判以社會服務令的機會不大。年輕醫生隨即還押懲教署,或將面對囚禁之果。

  當被告得悉罪名成立,登時愕然,作深呼吸後皺眉苦笑,其間更一度雙眼通紅。及至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他求情,被告才略為情緒平復。

  官指判服務令機會不大

  被告羅仲康(二十六歲)被控一項非禮罪名,控罪指他於今年二月十日,在屯門醫院急症室三號診療室非禮一名十五歲少女。裁判官黃汝榮昨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黃官裁決時表明,明白醫生違反醫生職業操守與干犯刑事案件,不能相提並論,裁決時亦緊記被告並無案底及其犯罪傾向性。

  黃官說,被告在庭上的作供與會面紀錄格格不入,辯解亦牽強,他不接納被告證供;黃官指控方所有證人均為誠實可信,排除被告被誣告的可能;黃官表示,被告未經受害人同意而拉高其胸圍及觸摸其乳房為猥褻侵犯之行為,因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被告求情時稱,被告如刑事案被定罪的話,將會留有案底,令前途受阻,相信他需接受醫務委員會的聆訊及處分,或面對被停牌之結果。駱大狀說,被告值得令人同情。「話被告將前途盡毁,說法可能誇張,但佢罪有應得又好,自作孽又好,佢都係只得二十六歲。」駱大狀向法庭解釋中西醫涉及非禮案件之判刑,提議裁判官向被告判以社會服務令判刑。

  拉高胸圍兩次觸及乳頭

  惟黃官聽罷並不接納駱大狀的請求,他直指被告干犯了嚴重罪行,其間沒有表示悔意。「被告背景良好,讀咁多書,法庭為你同你家人深表惋惜!但你卻嚴重破壞誠信,而受害人只得十五歲。」最後黃官表明判以社會服務令的機會「唔高」,更要求先索閱女事主之心理評估報告、被告心理報告及感化官報告後,下月中始作判刑。

  根據女事主作供稱,事發當日,她因腸胃病而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診。當時羅負責為她診症,羅向她詢問病情後,便着事主除鞋躺在床上,被告拉上布簾後,便着事主將衫帶高,展露腹部以作檢查。然而羅為事主作呼吸及心跳檢查時,羅將事主的裙子及胸圍拉高至鎖骨位置,並用手指以中等力度在胸部按壓,及後又在她兩邊乳房按了五至六下,其中兩次觸及她乳頭。羅自辯亦承認當時沒有第三者在場協助檢查事主身體,是因為覺得檢查腹部不一定要有第三者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