羲之教子有方/鹿 鳴

  喜愛書法的人都知道,王羲之與其子王獻之是東晉書風的代表,世稱「二王」,影響之大,千載不衰。很多成名書家的介紹裡都有「宗法二王」的話。其實「二王」書法,風格並不相同。羲之用筆「內擫」,字體端莊典雅;獻之用筆「外拓」,字體妍麗浪漫。以人喻之,羲之的字宛如氣質典雅的美女,讓人心生愛慕而不敢褻瀆;而獻之的字却好像天真浪漫的小姑娘,活潑可愛,惹人愛憐。那麽,獻之是如何「叛離父道」獨開風氣的呢?孫過庭《書譜》裡的一些記載,非常有趣,從中我們可以看出端倪。

  《書譜》寫到:「謝安素善尺牘,而輕子敬之書。子敬嘗作佳書與之,謂必存錄,安輒題後答之,甚以為恨。安嘗問敬:『卿書何如右軍?(指王羲之)』答云:『故當勝。』安云:『物論殊不爾。』敬又答:『時人那得知!』敬雖權以此辭折安所鑒,自稱勝父,不亦過乎!」這段話的大意是:王羲之的好朋友謝安擅長「尺牘」(指信札,也可廣義理解為行草書),不太瞧得起王獻之的字。有一次,獻之寫了一封書法非常精美的信給他,以為一定會得到謝安的讚賞並且收藏起來。不料謝安看後,在信的背面寫上答覆,就退了回來,獻之很不高興。謝安曾經問獻之:「你的書法與你父親相比如何?」王獻之答道:「當然比父親的好。」謝安說:「可大家不這麽認為啊!」獻之說:「現在的人哪裡懂什麽是好的書法呢!」從謝安和王獻之的對話可以看出,王獻之對自己的書法是多麽自負!故此,孫過庭批評他:「子敬(指王獻之)雖然強詞奪理反駁了謝安的看法,但是自己說書法超過自己得父親,而且毫不掩飾,不是太過分了嗎?」

  《書譜》又寫道:「後羲之往都,臨行題壁。子敬密拭除之,輒書易其處,私為不惡。羲之還,見乃嘆曰:『吾去時真大醉也!』敬乃內慚。」意思是:有一天王羲之去往京都,臨行的時候在牆上題了幾行字。王獻之等爸爸走後,悄悄地把字塗掉,在原處寫上自己的字,自以為很不錯。王羲之回來見後,嘆口氣說:「我走的時候真喝得大醉了」(意思是,否則怎麽會寫得這樣糟糕呢?其實,揣摩一下,羲之的口氣並非責備,而是父親對兒子既憐愛又無奈的一種表示)獻之聽後內心才感到慚愧。

  從上面的記述,不難發現,王羲之在教育兒子的時候,並非像有的父親那樣嚴厲刻板(在古代,父親對兒子有絕對的權威,看看《紅樓夢》裡的賈政如何對待賈寶玉,就可以推想一二),而是既幽默又睿智。試想,王羲之難道平時沒有從謝安那裡聽到王獻之的「狂言」嗎?難道他當真看不出來字是王獻之寫上去的嗎?不太可能。他不但肯定聽過朋友的「告狀」,而且一眼就會看出破綻。但王羲之的高妙之處就在於,他並沒有責備甚至懲罰兒子,而是「裝傻」,既「寬容」了兒子的「惡作劇」,也很幽默地指出了王獻之的不足。

  作為「書法聖手」,王羲之顯然希望兒子學好書法,但他並沒要求兒子學自己的書體,而是給獻之以自由發展的空間;同時,看到兒子的字有毛病,他也能夠以很恰當的方式給與指引。如此,加上王獻之自己的天賦和努力,終於造就出風格雖異於羲之,但造詣也非常之高的「小王」。

  王羲之的「教子」藝術,難道不值得我們今天的家長借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