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託管服務擴至12歲


  【本報訊】逾五十名低收入家庭的家長及兒童昨到政府總部請願,抗議勞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卸膊」,對學校推行託管和社區服務問題互相推搪。現時的社區保姆計劃,忽略六歲以上兒童對託管需要,以及不設接送、功課輔導,以及在假期不會提供服務,令婦女難以找工作。他們要求政府將社區保姆計劃拓展至十二歲兒童,並取消託管服務的名額限制,以及增撥資源在學校開設每天託管和功課輔導服務。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昨聯同五十名低收入家庭的家長及兒童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正視兒童獨留家中的風險。協會幹事施麗珊說,現時全港有三十五萬名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以下,其中二十二萬來自低收入家庭,十三萬則來自綜援家庭,家長需外出工作,但政府的託管服務欠完善,導致獨留兒童在家引起的意外屢見不鮮。她說,估計本港有十二萬名六至十二歲基層兒童,需要託管服務,但社署提供的六至十二歲兒童託管服務,只有一千五百四十個全免名額,而且每區的配額不同,並不是按社區需要分配,加上入息審查嚴謹,通常只獲半免,未能應付基層家庭需要。

  社署的「社區保姆計劃」只針對六歲以下兒童,而且不包括接送、功課輔導服務,令六歲以上兒童的在職家長未能使用服務,而且現時只有少數學校開設青少年課後託管服務。施麗珊說,勞福局及教育局互相推卸責任,只推說學校不做,忽視了貧窮兒童的需要。她說,要求政府改善社區保姆計劃,服務對象拓展至十二歲兒童,並包接送、外出及提供功課輔導支援。此外,她認為政府應取消所有託管服務費用豁免名額限制。

  教育局回應說,關注學童健康成長,更重視他們多元學習的機會,多年來已配合政府的扶貧政策,推行「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讓學校及非政府機構為基層學童舉辦課後活動,藉此提升他們的學習效能。同時,教育局說,雖然學校並非託管服務提供者,但當局一向鼓勵學校開放校園,讓社區人士借用校舍舉辦與教育、康樂或社區有關的服務。此外,社署亦有課餘託管收費減免計劃,津助有需要的家庭參加課餘託管計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