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首創「文藝獎金」/陸茂清


  圖:《大公報》首創「文藝獎金」

  《大公報》創刊於一九○二年,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以資金不繼與戰亂停刊。一九二六年九月一日,吳鼎昌、胡政之、張季鸞合組的「新記公司」接辦《大公報》,進入了該報歷史上的「輝煌時期」。一九三六年四月,《大公報》創辦上海版,津滬版同時發行,當年的發行量就突破了十萬份,成為全國新聞界的翹楚。

  重新開張十周年之際的一九三六年九月二日,《大公報》頭版頭條刊登「報社特啟」,宣布舉辦「文藝獎金」。這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首創,堪稱一鳴驚人。

  文藝獎的具體操辦者,是現代著名作家,記者、時任《大公報》文藝編輯的蕭乾,此君一九二九年就讀於燕京國文專修班,一年後考入輔仁大學,一九三三年轉入燕京大學新聞系,畢業後進入《大公報》任《文藝》副刊的編輯。

  七月的一天,總經理胡政之約見蕭乾,說是想搞一次全國性徵文作為紀念,蕭乾即表贊同。

  胡政之徵詢如何搞法,蕭乾建議:若是廣泛徵文,來稿必多,層層篩選面廣量大,評委又多有本職,恐是忙不過來。不如參照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普立茲獎金,從已出版並有初步評價的作品中評選,設為「大公報文藝獎金」。胡經理聽了頗以為然,委託蕭乾擬定辦法、開列評委名單,並全過程具體操辦。

  蕭乾欣然應承,他也因此贏得了「中國文學獎的發起人和最早的實踐者」的美譽。

  九月二日,《本報復刊十周年紀念舉辦科學及文藝獎金啟事》刊出,內中關於「文藝獎金」的旨要如下:

  本年九月一日,適為復刊滿十周年之期,茲為紀念起見,特舉辦文藝獎學金,定名為「大公報文藝獎金」。

  以一千元充文藝獎金。每年得獎人數,以一人至三人為限,即自本學年開始至學年終了為一年,每年評選一次,定期三年,如有變更,至期滿另行通告。

  聘定楊今甫、朱佩弦、朱孟實、葉聖陶、巴金、靳以、李健吾、林徽因、凌叔華、沈從文諸先生,擔任文藝獎金審查委員。

  不日,蕭乾與評委們擬定了「文藝獎金」的詳細辦法,登報公布。

  蕭乾開始了「文藝獎金」的操辦,因是前所未有的創舉,所以是格外的認真又努力,忙了個不亦樂乎。時評委們分散在天津、上海、武漢各處,條件的限制,難以集中開會商討,好在他們都是與《大公報》「文藝」副刊關係密切的著名作家,就由蕭乾以信函形式溝通協調,諸如組稿、評判、意見的通達與歸納。經無數的書信往來,漸漸歸於基本統一,至一九三七年五月十五日,《本報文藝獎金揭曉》在《大公報》上公布:本報二十五年度文藝獎金一千元,茲由文藝獎金委員會審查委員楊今甫、朱佩弦、朱孟實、葉聖陶、巴金、靳以、李健吾、林徽因、凌叔華、沈從文諸先生投票推薦作家,其得全體委員過半數推薦之當選人及其作品披露如次:

  曹禺(戲劇《日出》)

  蘆焚(小說《谷》)

  何其芳(散文《畫夢錄》)

  除專函通知當選之三先生外,敬希讀者諸君注意。

  據蕭乾的回憶,評委們的共識,各種文藝體裁之間本無高低之分,所以並未搞第一獎第二獎,一千元由三位平分。

  評委還對獲獎作品的三個作者作了客觀公正的評價:

  《日出》的作者曹禺:他由我們這腐爛的社會層裡雕塑出那麼些有血有肉的人物,貶責繼之以撫愛,直像我們這個時代突然來了一位攝魂者。在題材的選擇、劇情的支配以及背景的運用上,都顯示着他浩大的氣魄。這一切都因為他是一位自覺的藝術者,不尚熱鬧,卻精於調遣,能透視舞台的效果。《谷》的作者蘆焚:他和農村有着深厚的關係,用那管糅合了纖細與簡約的筆,生動地描出這時代的種種騷動。他的題材大都鮮明親切,不發凡俗,的確創造了不少真摯確切的人型。

  《畫夢錄》的作者何其芳:在過去,混雜於幽默小品中間,散文一向給我們的印象多是順手拈來的即景文章而已,在市場上雖曾走過紅運,在文學部門中卻常為人輕視。《畫夢錄》是一種獨立的藝術製作,有它超達深淵的情趣。作者生長在四川,讀過他的《還鄉雜記》當能知道不少他的幼年生活,更真切的說明是他那篇自述《論夢中的道路》。

  同日的《大公報》,還配發了題為《本報文藝獎金發表》的社評,社評表達了「本報同人深謝諸委員專家之同情盡力,俾本報得到介紹上列三君文藝作品之光榮」後,向社會與讀者「貢獻同人感想」:「文學之偉大力量,戊戌政變、辛亥革命,其原動力即文學,當年之文壇前輩,於異族專制之陰霾酣夢中,奮其如椽之筆,以喚醒民族……迨入民國,中國文壇則又展開新頁,呈現異彩,代表此階段之趨勢者,即五四運動,提倡白話詩文,期文學之民族化,此為近二十年來新文藝發達之始……」

  社評在列舉了「最近數年之中國文藝界似反不如十數年前之生氣蓬勃」,出於強烈的責任感而「致其希望之詞」:││希望社會各方面注意及尊重文學,應多設各種獎金,共同扶掖中國文運之進步。

  ││希望政府於各庚款項下,劃出巨額基金,以為獎勵文藝之用,同時希望保障文藝界最大限度之自由,並為之謀各種之便利。

  ││希望全國新興作家,決心完成近代文壇前輩未完成之事業,把握現階段救亡衛國之急需,共以義俠之精神,悲憫之態度,以進民德,以浚民智,以泯社會之不平,以除風俗之病態。文學家應勇敢的保持其合法著作自由,對一切問題為公誠的批判指導,勿頹唐,勿苦悶,以喚起不文不字之人……

  《大公報》一九三六年舉辦的「文藝獎金」,乃名副其實「中國現代報刊史上開創性的大手筆」,其創設,成為後來林林總總延續至今的文學獎、文藝獎的肇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