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塌樓事故六人被刑拘

  圖:二十八日,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房倒塌事故的責任認定及處理結果  (新華社)

  上海蓮花河畔景苑七號樓傾倒事故調查處理結果28日公布,經過調查和責任認定,有關人員被追究責任,其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

  【本報記者倪巍晨上海二十八日電】

  「6·27事故調查組組長」、上海市安監局謝黎明局長,今日在上海市府新聞會上公布了閔行區「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傾倒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結果:在事件中負主要責任的梅都房地產公司與眾欣建築公司,均被處法定最高限額罰款,相關責任人員中有6人被刑拘。此外,閔行區副區長連正華及梅隴鎮鎮長施寶其被給予相應處分,而違規提名「闕敬德」為鎮長助理的梅隴鎮黨委書記蔡建忠,則被停職並接受組織調查。

  施工監理俱受罰

  謝黎明指出,是次在建樓傾倒事件在上海實屬罕見,其社會影響惡劣,性質非常嚴重,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調查組經過調查及責任認定,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開發商「梅都房地產公司」,與總包單位「眾欣建築公司」分別處於法定最高限額50萬元的罰款;並吊銷「眾欣建築公司」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待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完成後,還將吊銷「梅都房地產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同時,對負直接責任的土方開挖單位「索途清運公司」、負一定責任的基坑圍護及樁基工程施工單位「勝騰基礎公司」,分別處以法定最高限額罰款30萬元及20萬元。謝黎明說:「負責傾倒樓房監理工作的『光啟監理公司』將被吊銷工程監理資質證書,而負責工程監測的『協力勘察公司』亦將被予以通報批評處理。」

  鎮黨委書記停職檢查

  據介紹,梅都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志琴,及眾欣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耀傑等7名責任人,因涉「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光啟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責任人員,因負相關責任,被處以吊銷執業證書、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據了解,涉及樓房傾倒事件的10餘名有關責任人,目前已有6人被刑拘,另有7人取保候審。

  值得一提的是,梅都房地產公司第二大股東闕敬德的「鎮長助理」身份,因不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被認定無效,闕敬德因「涉嫌違法、違紀、違規」將被立案調查。而越權違規提名闕敬德任「鎮長助理」的梅隴鎮黨委書記蔡建忠,目前已被停職檢查,並接受組織調查。閔行區副區長連正華和梅隴鎮鎮長施寶其、副鎮長周亮等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因對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已分別被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針對坊間流傳的「有政府公職人員入股梅都地產公司」的傳言,謝黎明指出,梅都公司2001年轉制時共有24名股東,這些人均為梅隴徵地服務所和鎮屬迅豪置業有限公司員工。除6名股東先後退股外,現有的18名股東都不是國家機關公務員。相關部門將責令鎮屬事業編制的股東與單位脫鈎,並要求徵地服務所所長張錦樑與鎮徵地服務所工作脫鈎,而在迅豪置業工作的股東將採取退股或與迅豪脫鈎兩選一的操作辦法。另外,對梅隴鎮徵地服務所予以撤銷建制,並進行審計和資產清理。

  據了解,上海建工集團將擔負後續工程的再建和傾倒樓房的清理工作。而閔行區政府則將本着對購房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房屋評估和市價的確認,並在敦促開發商落實特定擔保方和收購第三方的同時,督促開發商盡快公布未傾倒樓房框架性處理方案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