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師認業內有逃稅
【本報訊】千億爭產案間接揭示有風水師涉嫌逃稅。根據稅務局數字,過去五年,當局每個財政年度共處理逾一千八百宗涉嫌逃稅個案,並因此每年追收二十多億元稅款。但有會計師認為,根據稅例,要判斷款項是否「饋贈」存有難度;有風水師承認,業內良莠不齊,的確存有逃稅情況,而這情況不只發生在風水業。
根據稅務局數字顯示,過去五年當局每個財政年度處理一千八百多宗涉嫌逃稅個案,以○八至○九財政年度為例,稅務局處理一千八百六十二宗個案,並因此追收二十五億六千六百萬元的補繳稅款。不過這些數字只是冰山一角,稅務學會前會長王銳強表示,根據《稅務條例》,任何人士在香港從事業務,而業務涉及商業生意、貿易或專業服務,就需要納稅。不過一般活動,例如自僱人士幫人看風水或按摩等,在收受酬勞後沒有報稅,會否構成逃稅,王銳強說,要視乎以往是否有法庭案例判定屬於逃稅,但個案有其獨立性,仍需考慮各項因素。他表示,在現行稅例下,要判斷款項是「饋贈」或是酬勞是存有難度。
風水師李丞責承認,業內風水師良莠不齊,的確存有逃稅情況,但情況不只發生在風水業,「揸的士、甚至實習記者,果啲點計?」「根本有好多人無報稅」。
他說,議員只舉出極端例子,渲染風水行業是賺錢行業,「但對於在廟街擺檔幫人睇命程的老伯,又是否界定為風水師?佢哋又是否要繳稅?」他表示,風水師收「利是」的做法,在行內經常發生,而且利是的金額距離可以很大,「但未必每個風水師都守(報稅)規則」,而他就透過自己開設的有限公司從事風水業,存有交易收據,報稅時可一目了然。他呼籲行內風水師盡公民責任報稅。另一位風水師麥玲玲說,有風水師不小心、或警覺性低,因此忘了報稅,情況亦不出奇,因為並非每人都是以風水師作為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