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提交東海大陸架信息


  圖:5月11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了中國關於確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互聯網)

  【本報訊】5月13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締約國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提交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方案的最後期限。外交部近日披露,中國已於11日向聯合國提交了關於確定200海里以外大陸架界限的初步信息。

  據外交部網站公布,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11日就我國提交200海里外大陸架初步信息答記者問,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及《公約》締約國會議的有關決定,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已於5月11日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了關於確定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馬朝旭說:「這次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國東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方保留今後在其他海域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信息資料的權利。」

  他又表示,中國政府將繼續根據一貫主張和立場維護海洋權益,同時堅持與海上鄰國在國際法基礎上,按照公平原則,通過和平談判進行海洋劃界。

  在1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又有記者問及中國所提交的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的具體內容,追問是否包括東海春曉氣田、釣魚島和台灣?馬朝旭沒有具體回答,僅重複了11日外交部網站公布的答問內容。

  中國依時提交「初步信息」

  據悉,《公約》締約國大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議,凡是在1999年5月13日之前批准《海洋法公約》並生效的國家,如果主張200海里以外的大陸架,必須在2009年5月13日前完成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劃定和有關的法律程序工作。由於很多發展中沿海國無力在截止日期之前向委員會提交劃界案,2008年6月《公約》締約國大會第18次會議又通過了一項新決議,規定沿海國只需在最後期限之前提交一份初步信息,其中載有該國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指示性資料、編制劃界案情況的說明和準備提交正式劃界案的日期,即認為遵守了最後期限的規定。因此,中國也必須至少在5月13日前向聯合國提交大陸架外部界限初步信息,否則便會被誤以為我國沒有200海里外大陸架,對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產生不利影響。

  菲馬越謀侵食南海

  圍繞南海、東海以及黃海海域如何劃界問題,中國與菲律賓、越南、日本以及韓國等一些國家一直存在爭端。資料顯示,今年2月17日,菲律賓國會通過領海基線法案,將中國的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劃為菲律賓領土;馬來西亞和越南5月6日又向聯合國提交了兩國共同擬定的200海里外海上大陸架「劃界案」,企圖「瓜分南海」。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保留今後在其他海域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信息資料的權利」一語,很顯然是有針對性的。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外大陸架的規定,不妨礙海洋鄰國之間大陸架劃界。國家之間大陸架界限劃定,應由當事國通過談判解決,或送交國際法院等司法機構裁決,《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如果一國提交的劃界案涉及與鄰國的陸地或海洋爭端,只要爭端當事國提出異議,委員會就不會審議劃界案。據此,中國日前已針對馬來西亞和越南的大陸架劃界案照會聯合國秘書長,指出兩國的劃界案嚴重侵害中國在南海主權,鄭重要求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不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