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首選舉7.26舉行


  圖:選舉管委會主席朱健向傳媒介紹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時間表(中新社)

  【本報訊】澳門消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十一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就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事宜頒布行政命令,確定選舉在今年七月二十六日舉行。

  第三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介紹選舉時間表。管委會主席朱健表示,五月二十五至六月二十三日為領取及送交提名表時間,其中六月十二至二十三日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期。若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參加選舉,需於六月十一日之前完成辭職或退休手續。

  本月25日起可領取提名表

  選舉管委會最遲七月十日公布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名單,七月十一至二十四日為候選人競選期。七月二十六日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投票選舉第三任行政長官。八月三日由終審法院宣布選舉結果,並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布。

  根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新一任行政長官由三百人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選舉委員會包括二百五十四名從本地各主要界別間接選出的成員;十二名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全國政協委員及特區立法會議員各自推出的十二名和十六名成員;宗教界推舉出的六名成員。

  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法》還規定,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提名期截止日必須早於選舉日三十天,提名期不少於十二天。候選人必須取得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全體三百名成員中至少五十名成員聯署提名。現任主要官員等必須在提名日開始前辭去職務,否則將失去接受提名的資格。

  對於可能的參選人士,現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此前表示,任何符合澳門特區基本法要求的人士都有資格參選。

  候選人競選開支上限894萬

  除公布選舉日期外,何厚鏵還在當天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頒布批示,規定參加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的每一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限額為約八百九十四萬澳門元,相當於二○○九年特區政府財政預算未修正前的百分之零點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