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商穗遭禁錮/繳五百萬後獲釋


  圖:兩港商疑遭「綁架」昨舉行記招「申寃」,左起葉志謙、黃世榮(本報攝)

  【本報訊】兩名專替企業「省靚」帳目及品牌形象的港商,聲稱月前在廣州遭內地公司舊顧客糾黨綁架,勒索一千二百萬元贖金,最後交付五百萬元,在禁錮六天後獲釋。他們事後在港粵兩地皆有報案,惟未有結果,因最近再接獲恐嚇電郵,昨日他們舉行記者會公開「申冤」,要求香港警方正視。

  兩名報稱曾遭綁架的男子為葉志謙(三十七歲)及黃世榮(四十七歲),為一間資本公司負責人,葉擔任董事總經理,黃則為顧問;公司主要替其他企業進行改組和融資,以協助上市。葉志謙聲稱,懷疑綁架案主腦是香港人,在內地經營一間健康食品公司,年營業額達二億,三年前該公司欲在美國上市,雙方曾合作籌備上市前工作。

  聲稱綁架主腦是香港人

  葉志謙報稱,綁架案在三月十二日發生,當日上午十一時,兩人回廣州公幹後,接獲該名老闆來電相邀,應約到天河區一間四、五層別墅式住宅會面,但抵埗後,該人糾同四名同黨,分別亮出三支手槍、一把電槍和利刀,將兩人綁架禁錮屋內,勒索一千二百萬元,兩人拒絕即遭毆打,並用槍嘴指頭威嚇;禁錮六天討價還價後,雙方協議交五百萬元放人。

  三月十七日,事主透過在港親友籌錢及報警,將一張五百萬元本票,經香港的銀行轉帳,存入對方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終於在傍晚獲釋。他們即晚經落馬洲口岸返港,由探員接往旺角警署落口供,並在兩日後派六名警務人員陪他們往廣州天河區報公安。由於警方向內地尋求協助,要求凍結該個內地收款帳戶,因此「綁匪」暫時得錢無所用。

  葉志謙透露,被綁架時,曾質問對方「為何要屈我、綁架我?」那人回答稱「誰叫你兩個咁有錢、好似『兩舊錢』走來走去,唔屈你屈邊個?」

  在港親友籌錢及報警

  葉志謙說,在三月底,其私家車停泊寓所停車場時被人刺破四條輪胎,到四月十六日,再接獲一封署名「廣州朋友」的恐嚇電郵,內容提及「撞正你合家食飯紅酒好正」,並稱「世伯伯母身體好」、「下個禮拜約你靚老婆開飯補補佢」;因擔心人身安全,再次在港報案。

  「綁架案主犯(行徑)好似索馬里海盜!」葉志謙說,香港中小企北上發展生意,隨時可能會遇上同類情況,這次他雖然在粵港皆有報案,但香港警方表示案件在廣州發生,不能越境查案,只列作求警協助案;而內地公安則表示案中交錢過程在港境發生,令他們調查有困難,情況似是「兩不管」,擔心求助無門,故此公開事件,最好能直接約見警務處長申訴,並希望透過國際刑警聯繫,粵港兩地警方在查案時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