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假釋出獄不怨馬英九


  圖: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因偽造文書罪入監服刑,在獄中表現良好而獲假釋出獄(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通社六日報道:因以不實發票核銷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被判刑一年入獄的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服刑九個多月後,六日上午獲提前假釋,重獲自由。面對大批媒體包圍,余文強調,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貴。至於媒體詢問會不會覺得冤枉,埋怨馬英九,余文表示是自己做錯事,跟馬無關,心中並無任何怨恨。

  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余文因以不實發票核銷在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於二○○八年六月十三日送監執行,因為服刑期表現良好,高檢署檢察官為他提出假釋聲請,並獲法務部核准。

  六日上午十時多,頂着棒球帽的余文步出台北監獄。至於被問到,是否認為是馬英九的代罪羔羊,余文強調,這完全是個人業務上的疏失,做錯事就要勇於去面對,心中並無任何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