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俊濤兄長危駕罪成候判
【本報訊】針對司機失責引致路面人命傷亡,政府去年七月四日修訂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由五年提高至十年;立法會通過修訂議案的翌日早上,新晉歌手區俊濤的同父異母兄長涉嫌醉酒駕駛,駕駛弟弟借出達二百五十匹馬力的富士「掃把佬」跑車,在東區走廊失事撞向石壆後,以時速一百三十六公里鏟中一部「綿羊仔」電單車,馬來西亞籍男司機被撞至凌空拋起,當場斃命。肇事司機昨日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六項罪名,即時被收押至下周一宣判,將會是首名受修訂刑罰影響的司機。
法官林偉權昨日在被告認罪後聽取辯方求情,對於律師的意見則不表認同,並一度直指「難道你認為此案是輕微案件?」
被告區俊傑(三十二歲),任職汽車銷售經紀。其父在他兩歲時與母親離婚,再婚後育有三名子女,包括區俊濤。被告父親亦為汽車銷售經紀,被告曾經留學澳洲,當日則是駕駛區俊濤的跑車回家。他在銅鑼灣朋友的生日派對中喝過酒,自知不勝酒力,所以曾小睡至早上才離去,因為想盡快回家而錯誤的犯上本案。
控罪指稱,被告於去年七月五日在灣仔馬師道與鴻興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與一輛私家車發生碰撞後沒有停車及報案。被告另被控醉酒駕駛,在東區走廊危險駕駛導致馬來西亞籍男子John Desmond Hew死亡,以及使用有缺陷的私家車,即該車減少聲響的滅聲器裝置經過改裝,發出更大聲響,並在座椅前安裝一部違規的視像顯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