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律師指檢方筆錄不實


  圖: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右)、石宜琳(左)二十三日在陳水扁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公布檢方的偵訊光碟內容片段(中央社)

  【本報訊】綜合台灣媒體及中通社二十三日報道:面對扁案二十四日再度開庭,扁委任律師團二十三日高調召開記者會,公布陳鎮慧等人的七段偵訊光碟片段,直指特偵組檢察官以脅迫、利誘、教唆作偽證等方法問訊,同時強力質疑部分偵訊光碟沒有錄音錄影,不具證據能力,並聲稱已遞狀向法院聲請勘驗光碟內容。

  質疑檢方脅迫問訊

  二十三日下午,在扁案再度開庭前夕,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在扁辦召開記者會,公布包括辜仲諒、李界木、辜成允、陳鎮慧等人的部分偵訊光碟片段,直指檢方誘導訊問證人,故意遺漏對扁有利的陳述,質疑特偵組檢察官以脅迫、利誘、教唆作偽證等方法問訊。

  鄭文龍指稱,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偵訊陳鎮慧時,偵訊光碟內容顯示,只有錄影沒有錄音,現場也只檢察官林嚞慧一人在場,後來陳鎮慧開始哭泣。鄭文龍質疑,檢察官把法警、書記官支開,單獨與陳鎮慧溝通,他認為,陳鎮慧在這種情況下所做出的認罪效力是有問題的。

  鄭文龍又指出,在辜仲諒十一月四日接受特偵組偵訊光碟內容裡,大約有一小時偵訊內容沒有被紀錄,不過,重點不在這裡,而是檢察官有「教唆偽證」之嫌。例如檢察官吳文忠告訴辜仲諒「不要變成不一致,將來很累啦,可以的話供詞第一次把它搞定,慢慢想清楚」,扁律師石宜琳質疑,檢察官疑似誤導證人,教唆辜仲諒作偽證。

  此外,鄭文龍還直指,特偵組的錄影、錄音設備也相當有問題,質疑特偵組的設備只要對陳水扁有利的就出現故障。例如辜成允的偵訊內容,依規定,偵訊過程錄音、錄影要連續,可是錄音檔案中,卻有關鍵三十分鐘不見了。

  因此,鄭文龍認定,這些相關證人的筆錄,製作不實,不能做為證據,並將要求法官堪驗光碟,如果和筆錄不合,將要求這些筆錄,排除在證據清單之外。另外,扁律師還對台北地檢署四名檢察官提出告訴,包括濫權追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教唆作偽證等。

  拖延戰術恐不利扁

  對於扁案開庭前夕,扁律師公布偵訊光碟,並表明二十四日將在法庭上聲請勘驗偵訊筆錄與光碟。法界人士認為,若律師的目的仍是拖延審理程序,恐怕將會更不利於陳水扁。

  檢方人士認為,不論是延後庭期,或是在法庭上不斷提出程序問題,其實對陳水扁來說都相當不利。當初鄭文龍提出需要再一個月的閱卷時間時,就讓檢察官蔡守訓質疑,被告陳水扁目前還在羈押當中,律師卻要花上長時間閱卷,對陳水扁並不利。因為,鄭文龍等人雖然爭取到閱卷時間,卻也賠上了陳水扁的人身自由。法界人士認為,如果扁律師團二十四日提出勘驗證物的要求只為拖延程序,除只有讓陳水扁羈押期間更長外,看不出有任何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