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馬嘗「禁果」惹怒蔡英文/本報記者 羅施賢
圖:泉州市台協副會長翁萬寶拿着一份八九年前的老雜誌說,「以前人家說蔡英文是兩岸三通的大石頭,現在她還是兩岸關係發展的絆腳石羅施賢攝
「我昨天剛和賴幸媛開了個玩笑,『現在陸委會該如何評價我們當初的舉動啊』,哈哈!」聊起當初簽署「兩馬協議」的秘辛,電話那頭不斷傳來台灣馬祖籍立委曹爾忠爽朗的笑聲,「人們常說小兵立大功,我們這些『不聽話的小兵』也在兩岸關係發展中立了功,歷史證明我們當初的堅持和冒險是對的,而且相當有價值。」
電話中與記者笑侃往事,曹爾忠難掩內心的欣慰與自豪。但十年前,他和馬祖「議長」陳振清、「交通局長」劉德全等幾個「最先吃螃蟹的人」差點成了台當局槍打的「出頭鳥」。時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親自到馬祖糾責,怒稱要「依法懲辦」。「但最終我們頂住了,因為我堅信做對兩岸都有利的事錯不了!」曹爾忠堅定地說。
所謂「兩馬協議」只是一個簡稱,指的是2001年1月28日,「馬祖經貿聯誼會」和「福州馬尾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在福州簽署的《福州馬尾馬祖關於加強民間交流與合作的協議》。這份以民間組織為「白手套」、官員直接參與的協議,至今仍是「兩馬」常態直航以及文化、經貿、體育、旅遊等各方面交流的基礎框架。
「一中原則」納協議條款
回首往事,曹爾忠依然清晰記得十年前「兩馬」代表的「第一次親密接觸」。2001年1月2日,500名馬祖鄉親乘「台馬輪」首次從馬祖直航福州馬尾,拉開了「小三通」的歷史序幕。「首航後第三天,我們就和當時的福州市馬尾區委書記張秋、副區長雷成才商談兩馬合作事宜」,曹爾忠說,「但由於是首次見面,雙方一時都不知道由誰先開口」。
對於這場略顯拘謹的商談,雷成才也記憶猶新。他回憶說,當時他首先作了「自我介紹」,並希望雙方在「一個中國」的原則基礎上,建立以民間團體為聯繫渠道的合作機制,並用協議的形式確定下來。儘管馬祖方面人士之前也提出同樣的願望,但「一中原則」的納入讓他們倍感壓力,許多馬祖人士開始退場,所以第一次會商只形成了初步共識。
「二十天後,我記得還是大年初二,我還在老家,馬祖「議長」陳振清打電話給我說要再談簽協議的事。」雷成才回憶說,「接完電話後,興奮得不得了,立即趕回馬尾區,而且把其他人也叫了回來。」1月28日,正月初五,曹爾忠、陳振清以及馬祖「交通局長」劉德全再次到福州協商。
「當時馬祖方面確實頂着很大的壓力,」雷成才很是讚賞地說,「但他們那天十分乾脆,對於納入『一中原則』和要有行政官員參與簽署的要求,也全數答應了,所以我們立即打印文稿,當天中午就把協議給簽了。」
蔡英文上火 赴馬祖問責
當天下午,兩馬協議簽署的消息很快就傳遍了海峽兩岸,在台島引發了強烈的震盪。「當時有些台灣媒體罵得非常兇,有的甚至罵我們『叛國』,是『賣國賊』,」曹爾忠笑着說,「陸委會更揚言要『依法處理』我們。」陸委會稱,根據台灣相關規定,公務員不得與大陸簽訂協議及共同發表宣言,若違反,人事行政局將給予處分。
據了解,當時身在美國洛杉磯的蔡英文獲知這一訊息後立即返台,並怒氣沖沖地趕到馬祖問責。她向曹爾忠施壓道:「未經授權簽署協議,沒有法律效力」。而曹爾忠回應是:作為馬祖的立委,我必須考慮馬祖民眾的訴求,讓兩馬交流與合作具體化、實質化。所以,這份協議根本不需要任何授權,只要兩馬的民眾都認可就行了。
「然後,蔡英文又指責說我們不能提『一個中國』,也無法代表公權力,但我們立場很堅定,一直堅持『一中各表』、『汪辜協議』和『離島條例』幾條原則,強調我們的做法合理合法,否則『小三通』只能是畫餅充飢。」曹爾忠說,蔡英文最終也拿不出什麼充分的根據,只好作罷,並改口稱「達成該項協議僅是民間人士的自發行為」。
蔡:「若再簽,我烏紗不保」
不過,真正讓蔡英文不再「依法處理」的原因或許並非曹爾忠等人的辯解。據知情人士透露,原本陳振清還打算當年2月2日到馬尾再續簽一份《兩馬經貿合作協議》。為此蔡英文專門與陳振清閉門談話,蔡英文說,「如果你再去簽這個協議,我的主委烏紗帽不保,希望你不要過去。」
「考慮到之前的那份協議已基本夠用,我們也就此作罷。」曹爾忠說:儘管當時蔡英文雖然拿我沒辦法,但她卻堅持要處理劉德全,說他是公務員,不能在協議上簽字。因此,雙方只好互讓一步,蔡就此作罷,馬祖也暫時不去簽《兩馬經貿合作協議》。不過,次年「兩馬」就改頭換面簽署了《兩馬五項經貿合作協議》。
據了解,「兩馬協議」簽訂後,2001年3月2日,廈門與金門也簽了一份《關於加強金門與廈門民間交流合作協議》,簡稱「兩門協議」。在這些協議的框架下,金門、馬祖、澎湖與福建沿海逐步搭建起雙向直接往來的「小三通」通道,並創造了福建特有的直航掛公司旗的模式,為後來的兩岸全面「三通」所借鑒。
「這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必然趨勢,誰也無法阻擋。我也跟吳敦義說,現在當局應該公開給我們一個公正的評價了」曹爾忠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