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與魯迅的相通之處\宋志堅


  圖:魯迅

  在錢鍾書一生中,有三個與魯迅的關係不好的人與他的關係非同一般。

  一個是吳宓。魯迅曾與主張復古的「學衡」派論戰,這「學衡」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便是梅光迪、胡先驌與吳宓。吳宓還是《學衡》雜誌的主編。魯迅曾有《估「學衡」》一文,將《學衡》雜誌的創刊號「估」了一下,使「學衡」派的代表人物無言以對,又有《「一字之學說」》,說的則是《學衡》主編吳宓。然而,這個吳宓,偏偏就是錢鍾書在清華大學讀書時的老師,以後又曾在西南聯大有過短暫的共事。

  一個是葉公超。魯迅批評「新月」社或「新月」派的文章相當不少,最典型的大概要算《新月社批評家的任務》,而葉公超則是「新月」派代表人物之一,並編過《新月》雜誌。按照胡適的說法,「魯迅生前吐痰都會吐在你(葉公超)頭上」的。然而,葉公超與吳宓一樣,也是錢鍾書在清華大學讀書時的老師,在西南聯大教書時的同事。一個就是楊蔭榆。在所謂「女師大」事件中,「女師大」校長的楊蔭榆與魯迅是直接對立的。楊蔭榆壓制學生,魯迅支持學生,楊蔭榆在魯迅的不少雜文中,都是被無情抨擊的對象。這個楊蔭榆,卻正好是錢鍾書妻子楊絳的姑姑。楊絳與錢鍾書一九三三年訂婚,一九三五年結婚,那時魯迅與楊蔭榆都還健在,離「女師大」事件相去不遠。按常人的思維,這些與錢鍾書關係密切的人對於魯迅的看法,難免影響錢鍾書。然而,讀孔慶茂所著之《錢鍾書傳》(江蘇文藝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四月版)我發現在不少問題上錢鍾書偏偏與魯迅的觀點甚有相似相通相近之處。

  其一,關於「大團圓的結局」。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說:「這因為中國人底心理,是很喜歡團圓的,所以必至於如此,大概人生現實底缺陷,中國人也很知道,但不願意說出來;因為一說出來,就要發生『怎樣補救這缺點』的問題,或者免不了要煩悶,要改良,事情就麻煩了。而中國人不大喜歡麻煩和煩悶,現在倘在小說裡敘了人生底缺陷,便要使讀者感着不快。所以凡是歷史上不團圓的,在小說裡往往給他團圓;沒有報應的,給他報應,互相騙騙。──這實在是關於國民性底問題。」

  錢鍾書則說:「中國戲劇事實上缺乏真正的、作為戲劇最高形態的悲劇。儒家傳統思想形成等級與正統觀念,被提倡的正統的倫理道德觀念,往往要絕對地戰勝與此相左的觀念。結果,中國戲劇家所持的『命運』的要領實際上只是『詩的正義』,而不是西方劇作家如莎士比亞悲劇中所表現的『悲劇的正義』……尤其是在結局時常常讓替代性災禍使人們軟弱,帶着內心的苦惱,希冀一些安慰和對善行、正義的勉勵,更大削減了悲劇的力量。」(錢鍾書:《中國古劇中的悲劇》,轉引自孔慶茂所著之《錢鍾書傳》P58)一個說的是小說,一個說的是戲劇,意思卻是一樣的。魯迅說的「大團圓的結局」,當然不是錢鍾書說的中國戲劇所缺乏的「悲劇」,錢鍾書所謂的「悲劇」,當然也難免魯迅說的「要使讀者感着不快」,如果這還不足以表明二者的相通之處,那麼,胡適在《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中說一段話,則直接將此二者鏈接在一起了,這段話說:「中國文學最缺乏的是悲劇的觀念。」「……做書的明知世上的真事都是不如意的居大部分,他明知世上的事不是顛倒是非,便是生離死別,他卻偏要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屬』,偏要說善惡分明,報應昭彰……」

  其二,關於林語堂式的幽默。

  對於林語堂以及「論語派」倡導的幽默,魯迅是很不贊同的,他曾寫過不少文章,例如《從諷刺到幽默》、《從幽默到正經》以及《「滑稽」例解》予以批評。魯迅在《「滑稽」例解》中指出:「……中國向來不大有幽默。只是滑稽是有的,但這和幽默還隔着一大段,日本人曾譯『幽默』為『有情滑稽』,所以別於單單的『滑稽』,即為此。那麼,在中國,只能尋得滑稽文章了?卻又不。中國之自以為滑稽文章者,也還是油滑,輕薄,猥褻之談,和真的滑稽有別。」這篇文章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六日的《申報·自由談》。

  對於林語堂式的幽默,錢鍾書也是不贊同的。他說:「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泄,但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劉繼莊《廣陽雜記》云:『驢鳴似哭,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是因為臉太長的緣故。╱……╱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錢鍾書:《寫在人生邊上·說笑》,轉引自孔慶茂所著之《錢鍾書傳》P98)

  錢鍾書所謂的「幽默文學提倡以來」的「幽默」,與魯迅所說的「幽默」,無疑是同一回事,所謂的「提倡」者,也無疑是同一個人。錢鍾書說的「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泄,但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與魯迅所說的幽默有「別於單單的『滑稽』」,錢鍾書所說的「弄筆墨的小花臉」,與魯迅所說的「和真的滑稽有別」的「油滑」文人,似也正相一致。在魯迅與「論語」派的論爭中,錢鍾書是毫不含糊地站在魯迅一邊的了。

  其三,關於偏激與偏見。

  魯迅是「反中庸」的,他不會四平八穩,更不會貌似公允,因此常被人稱之為偏激,魯迅的見解,也難免被人稱為偏見。這種「偏激」或「偏見」,在魯迅來說,也是其不得已的。他曾說過:「老先生們保存現狀,連黑屋子開一個窗也不肯,還有種種不可開的理由,但倘有人要來連屋頂也掀掉它,它才魂飛魄散,設法調解,折中之後,許有一個窗,但總在伺機想把它塞起來。」(《兩地書》一九三五年四月)因為屋子裡「黑」,就「連屋頂也掀掉它」,這或許是「偏激」或「偏狹」的「偏見」,然而,對於那些總想「保存現狀」的「老先生」,你想在「黑屋子」裡開一個「窗」,有時也真得提出「連屋頂也掀掉它」的。對於所謂的偏見,錢鍾書也曾提出過自己的見解。他說:「假如我們不能懷挾偏見,隨時隨地必須得客觀公平、正經嚴肅,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廳沒有臥室,又好比在浴室裡照鏡子還得做出攝影機頭前的姿態。」「只有人生邊上的隨筆、熱戀時的情書等等,那才是老老實實、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見。」(錢鍾書:《一點偏見》,轉引自孔慶茂所著之《錢鍾書傳》P100)這些「反中庸」即反對那種貌似「客觀公正」、「不偏不倚」的「一偏之見」,與魯迅所說,有異曲同工之妙。

  在這些問題上,錢鍾書與魯迅的觀點之相近相似或相通,我以為有兩種可能。一是他們各自從所經歷的現實生活或所閱讀的中外書籍中悟出這些道理,所謂「偏激」與「偏見」,或許可以作出這樣的理解;二是作為晚輩的錢鍾書直接或間接地受到魯迅的影響。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於一九二三年,那時候,錢鍾書才十三歲,但他在清華大學讀書時既已讀過魯迅的《小說舊聞鈔》,想必不會不讀《中國小說史略》。魯迅關於「大團圓的結局」那些話,很有可能觸動過錢鍾書的心靈,並溶入他的血液。至於對林語堂以及「論語」派提倡的「幽默」,錢鍾書與魯迅差不多是同時都會接觸到的,魯迅比錢鍾書會來得更直接一些,因此,以上兩種因素可能兼而有之。

  錢鍾書是吳宓、葉公超的學生,又是楊蔭榆的侄女楊絳的丈夫,他與魯迅的經歷與背景有很大的區別,在情感上在氣質上或許也有距離,但他並不排斥魯迅,至少在理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