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案併罰 扁囚17年半


  圖:陳水扁(中)兩案併罰,合共被囚十七年半\資料圖片

  □前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在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熏人事案分別被判刑11年、8年定讞,台灣高等法院6日裁定,陳水扁應合併執行刑期17年半,並科罰金新台幣1.54億元。

  【本報訊】綜合台灣媒體六日報道:台灣最高法院11月11日將龍潭案、陳敏熏人事案判刑定讞,龍潭案各判刑陳水扁、吳淑珍夫婦11年、陳敏熏人事案各判刑8年。陳水扁已在本月2日發監執行,從台北看守所移往桃園龜山監獄服刑。檢方隨後向高院聲請訂合併刑期。

  被關至2026年5月

  高院經抽籤分案後,由受命法官周盈文、審判長陳貽男、陪席法官宋明蒼做出裁定,陳水扁應合併執行17年半,並科罰金1.54億元。由於發監前,陳水扁已被羈押714天,這部分可以抵扣,因此,監所人員計算,陳水扁的刑期至2026年5月27日期滿。

  依島內法律,陳水扁在服刑一半刑期後,即有機會聲請假釋,不過,由於另有「二次金改」、洗錢等多案審理中,任何一案確定後,法院必須重新裁定應執行刑,使得陳水扁無論是刑滿日期、還是否可申請假釋,都充滿變數。  

  扁稱妻求生意志弱

  五日是陳水扁發監台北監獄服刑的第一個周日,但沒有家屬前來探視,北監外這幾天也沒有聲援阿扁的支持者出現,相當平靜。

  扁律師鄭文龍當天下午3時許,前往台北監獄辦理律師接見,鄭文龍強調,依規定,阿扁應可獨居。

  鄭文龍還轉述阿扁的話說,阿扁很感謝大家的關心,他只是換個地方,希望大家化悲憤為力量,捍衛「主權」,大家要全力團結,在蔡英文領導下,打贏2012年大選。

  鄭文龍表示,阿扁說,在北所跟妻子吳淑珍有書信往來,阿扁很擔心她的身體,因為吳淑珍的求生意志很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