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平台]政府出招對付發水樓


  圖:嘉亨灣的「發水」事件,令政府和地產商面對不少抨擊

  【大公報訊】政府推出四招為「發水」樓「修身」。《施政報告》建議明年四月起新入則樓宇,總樓面最多可「發水」百分之十,並降低地面停車場、會所和露台總樓面寬免,撤銷寬免郵件室及豪華大堂入口,地下停車場則可獲寬免。但發展商必須符合當局對樓宇間距及綠化等要求,始能繼續「發水」。

  (大公報 10月14日)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10/10/14/HD-1314038.htm

  新聞字典﹕發水樓

  香港地少人多,樓宇都向上發展。政府有見樓宇密度過高,空氣流通較差,於是以豁免樓面面積的方法,鼓勵地產商興建環保設施如環保露台、空中花園等,為市民提供較理想的居住環境。政府的原意是好,然而地產商卻利用此政策,將這些設施統統計入建築面積內,令原本這些獲政府豁免的面積,變成地產商牟利的工具。譬如地產商建空中花園或停車場等墊高樓宇,使更多單位景觀較佳,或望到海景,以便提高單位售價。諷刺的是,這些以環保之名興建的屏風樓帶來的屏風效應,反而造成環保問題。

  由於環保露台、預製組件、電梯大堂、停車場等均獲豁免樓面面積,部分地產商藉此取巧,建預裝組件窗台(可獲豁免面積),歸入實用面積中賺錢。2005年鬧得滿城風雨的西灣河嘉亨灣事件,地產商以興建地面公共交通總站等為由,獲政府運用酌情權豁免逾13萬平方呎樓面面積,不用付十足地價,涉及逾4億公帑,可建成的單位竟然由原來千多個增至2000多個,發水發到盡。

  畢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