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平台]警司貪污促成廉署誕生
圖:葛柏案促成廉署的成立,後來葛柏被引渡回港聆訊,最終判囚4年
【大公報訊】廉政公署兩名調查員昨日上午到秀茂坪邨,拘捕一名女子時遇到激烈反抗,女疑犯受傷,調查員報警後,救護員將其送院救治。
(10月16日大公報)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10/10/16/GW-1314733.htm
【大公報訊】廉政公署證實日前展開代號「孔雀石」行動,調查一間上市公司一宗貪污案,並已拘捕五人,包括兩名高層人員、兩名前任職員及一名財務顧問,懷疑他們行賄受賄。
(9月2日大公報)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10/09/02/GW-1301533.htm
新聞字典﹕廉政公署
「香港,勝在有ICAC。」這句宣傳口號一點也沒誇誇其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香港貪污風盛。當時人口迅速增長,但社會資源未能追得上需求,市民為了維生或獲得服務,不惜「走後門」,如賄賂警察以包庇黃賭毒;救護人員接送病人往醫院前先索取「茶錢」,病人要「打賞」醫院的「阿嬸」,才取得開水或便盆;消防員救火收取「開喉費」等。市民對此敢怒不敢言。
1973年,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逾430萬財富,懷疑是從貪污得來。律政司要求葛柏一周內解釋財富來源,但葛柏竟輕易潛逃到英國,民怨一觸即發。學生在維園集會,市民上街示威,要求政府緝拿葛柏歸案。港督麥理浩爵士遂於同年10月宣布成立獨立的反貪污組織。1974年,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成立,以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的方式肅貪倡廉。初期對象為政府機構及公務員,後來擴展至私營公共事業機構乃至所有私人機構。
畢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