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公屋寬敞戶須遷細屋

  【本報訊】房委會將收緊尺度,加強處理公共屋邨寬敞戶的個案,並繼續按優先次序,致力確保合理運用獲巨額公帑補貼的公共房屋資源。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由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在未來兩年優先處理現時寬敞戶中最嚴重的三千宗個案。這些租戶的居住密度平均每人超過三十四平方米,亦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

  根據房委會制訂的寬敞戶政策和訂明的標準,住戶倘因種種原因而有家庭成員刪除戶籍,令居住面積超出標準,便須遷往其他合適大小的公屋單位。自○七年制定一套按序處理寬敞戶的計劃以來,房屋署已解決大約七千八百宗寬敞戶個案,其中一千八百宗較為嚴重的寬敞戶個案,住戶居住密度平均每人超過三十五平方米,而大部分更是一人佔用兩睡房單位的住戶。房委會發言人表示:「隨着不斷有小型公屋單位落成,加上因住戶遷出而收回的小型公屋單位,我們現時可以處理更多嚴重的寬敞戶個案,而收回的較大型單位,可重新編配予輪候冊上的家庭。」

  為鼓勵調遷,房屋署會向受影響住戶在原邨或所屬區議會分區內其他屋邨,繼續給予四次單位編配的機會,並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及在房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發言人表示:「最嚴重的寬敞戶倘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而拒絕所有四次單位編配,房屋署便會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考慮到有長者或殘障成員的寬敞戶家庭的特殊需要,決定繼續以較後的次序,為這類寬敞戶安排調遷。

  房委會將於兩年後檢討寬敞戶的整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