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龍:特首立會均無權廢令
【本報訊】對於立會主席曾鈺成昨日批准動議廢除特首擴建堆填區指令,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見右圖)昨日亦現身「解畫」,他指出特首無權廢除行政會議的決定,在立會與特首權力掛鈎的情況下,故即使立會有權修訂附屬條例,立會亦不能就《修訂令》作出任何更改。黃仁龍重申有需要時會與資深大律師研究,審慎研究一些或未被發現的考慮因素。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亦會見傳媒交代事件,他指出,將軍澳堆填區必須在將軍澳的郊野公園內劃出土地的決定,在過往數年政府已經過很詳細的討論、諮詢,目的只是希望能夠共同面對和承擔香港要處理的廢物問題。
對於曾鈺成指出立法會有否決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有另一套見解。黃仁龍解釋《郊野公園條例》中的機制是如何去指定一個郊野公園,當中的程序和步驟都有很詳細的整套機制,包括郊野公園和海岸公園委員會的設立、公眾諮詢和提出反對意見的機制,而最後提交行政會議作出批准。
將仔細研究立會論點
有關這項《修訂令》,黃仁龍指出,特首並無權廢除,故立會亦未必有相關權力:「這項法例加諸行政長官的責任,在這個情況下,在合理的範疇內,如果要修訂生效日期,是可以做的,但政府的看法是,在法律這樣訂明下,行政長官無權廢除這項命令,因為這樣與我們的法律要求、責任的履行是有違反的。事實上亦會把按條例中審議機制所做的工作報銷。這就是有關行政長官的權力和相關的限制。」
黃仁龍強調,議會的權力與行政長官行使的權力必須一致,立法會可以修訂附屬法例,修訂方式不限,但須符合訂立該附屬法例的權力。所以,如果這項訂立附屬法例的權力,即是行政長官所行使的權力,在某些方面受到限制,這些限制同樣適用於立法會在修訂有關附屬法例時所行使的權力。
至於曾鈺成昨日裁決的詳細內容,黃仁龍認為要必須非常審慎去處理,如有需要會再進一步與外間的資深大律師詳細研究論點。黃仁龍表示,要看看有沒有一些論點是我們自己沒有考慮過的,亦要看看有沒有一些政府的論點在立法會的裁決中未有完全處理,在釐清所有細節後,將會再作詳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