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成籠屋戶居20平方呎


  圖:調查發現,兩成籠屋戶居住面積少於20平方呎

  【本報訊】一項非長者單身人士住屋需要調查顯示,超過九成受訪者居住面積少於七十平方呎的單位,低於房委會的「擠迫戶」指標,當中近兩成居住於少於二十平方呎的籠屋。負責調查的機構建議,增加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配額,以及取消他們的公屋計分制。

  社區組織協會昨日公布二○一○年非長者單身人士住屋需要研究報告,在今年三月至九月期間,訪問一百零七名生活於籠屋、板房和套房的住戶。研究結果顯示,超過九成受訪者住在面積少於房委會擠迫戶指標的七十平方呎單位,更有近兩成住在少於二十平方呎的籠屋床位;七成三受訪者不滿意現時居所,主要因為環境及設施問題。

  倡增建公屋單位

  受訪的單身人士學歷偏低,超過九成是中學程度或以下,僅一成半有全職工作,收入中位數只有五千五百元,遠低於全港就業人士月收入中位數一萬零五百元。但受訪者的租金中位數高達一千二百五十五元,逾八成人表示因租金昂貴難以找到合適居所;逾三成受訪者因租金昂貴,五年來搬遷三至五次。

  有受訪者租住只有五十平方呎地方,沒有獨立廚房和廁所,衛生環境惡劣,每月要交一千一百元租金。由於他是單身人士,預計輪候公屋可能須時十年,難以成家立室。

  社區組織協會建議,政府應增建公屋單位至每年三萬五千個,並增加長者公屋配額,比例應與其他申請戶相若;房委會亦應一視同仁,取消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計分制,以先到先得的方法編配公屋單位。另外,為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申請人提供租金津貼,及早改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