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撤搬遷令 紫田村村民敗訴


  【本報訊】紫田村村民(下圖)不滿賠償,反對政府收地,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村民敗訴。判詞指出,有迫切需要興建公屋,如村民不滿賠償可向土地審裁處上訴,而現有機制亦公平合理。地政總署代表律師表示,最快下周二採取清拆行動。敗訴村民堅持不會遷出,將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

  數名屯門紫田村村民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政府收地的搬遷令。高等法院昨日下午裁定紫田村村民敗訴。法官林文瀚在四十多頁書面判詞中表示,清拆紫田村是為了騰出土地興建公屋,同意地政總署代表大律師所說興建公屋有迫切性需要,而清拆建議亦經行政會議通過,居民有反對應及早提出。

  而村民一直不滿政府賠償太低,林文瀚說,村民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現有機制是公平和合理,不應由法庭裁定賠償金額。他認為,居民選擇遷至中轉屋亦可獲額外補償,可減輕居民喪失家園之痛。

  林文瀚表示,政府發出清拆令是依據程序收地,村民有足夠時間搬遷,已經平衡公眾和村民間的利益。他說,政府政策並無規定收地賠償要提供完全相同搬遷條件,而是按照社會資源及經濟情況衡量。因收地而推遲興建公屋,會影響公屋輪候冊中等「上樓」人士。

  政府發言人歡迎法院的決定。發言人表示,公屋輪候冊上約有十三萬個申請,決心落實屯門第五十四區的公屋計劃,以維持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平均輪候三年上樓的目標。發言人說,因有個別住戶或許需更多時間安排遷出,將按個別情況,考慮延長搬遷限期。

  地政總署代表律師昨日表示,紫田村的搬遷令將於下周一屆滿,當局最快下周二採取收地行動。而入稟村民之一的黃偉興堅持不會遷出,並對裁決結果感到不開心,將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政府擬於屯門紫田村興建五千個公屋單位,早前兩度收地不果,第二次清拆限期原定本月九日屆滿,當時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出面斡旋,當局將清拆限期延遲兩星期,至本月二十七日,村民隨後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