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保因應警示提供保障

  【本報訊】外遊警示制度實施近一年,消委會調查市面二十一個旅遊保險計劃,當中六個計劃不容許在外遊警示發出後取消保單;而大部分計劃在「黑色警示」下,可提供五千至五萬元的「取消旅程或損失訂金」保障。消委會表示,不同計劃適用不同情況,建議消費者購買時注意條款。

  上月在馬尼拉發生香港人質慘劇,港府對當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市民關注旅遊保險是否因此提供保障。消委會收集十間保險公司提供的二十一個旅遊保險計劃資料,涵蓋三天至七天行程,保費介乎四十八元至三百六十六元。旅客若因目的地獲發黑色警示而被迫取消及縮短行程,不同保險計劃提供由五千至五萬元保障,以支付無法退回的訂金及費用,如團費或機票費用等。

  所有保險計劃都已因應外遊警示制度提供「伸延保障」,當中九個計劃容許投保人購買旅遊保險後,如目的地獲發任何外遊警示,投保人有沒有任何索償紀錄,可取消保單及退還保費;一個計劃列明只適用於首次發出的外遊警示;兩個規定只有發出「黑色警示」時才可以;兩個規定「黑色」或「紅色」;六個不容許取消保單;另外兩個因只承保前往內地和澳門而不適用。另外,十九個計劃均容許延遲保單生效期,由三十天至一年不等。

  有八個計劃提供由三百元至二千元的津貼,以支付「黑色」或「紅色」警示下行程被迫縮短或延誤的額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