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穿裙女教師獲學校賠償
【本報訊】一名前女教師多次被馮堯敬紀念中學要求她改穿裙上班,不堪壓力辭職後,獲平等機會委員會協助入稟法院,指校方涉嫌性別歧視,最終校方願道歉賠償。事主鄺皓凝接受訪問時說,事件令她承受巨大壓力,但意義較代價大,她並不後悔。平機會主席林煥光表示,今次個案有重要意義,值得僱主參考。
前女教師鄺皓凝在○七年七月上班時,多次被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要求她穿裙上班,最終不堪壓力辭職,她今年年中透過平機會入稟法院,指校方涉嫌性別歧視,校方最後主動提出和解和賠償,以及同意檢討校內衣着守則。
鄺皓凝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說,事件糾纏近三年,「我晚晚失眠,每一日每一日都擔心,明天返學我的衣飾會如何被批評,其實整個過程都很疲累」。她表示,當時向平機會和教育局投訴後,學校和校長給她很大壓力,選擇了辭職。她坦言︰「學校最終願意和解,已取回一個公道。」
鄺皓凝在事件中雖然失去教席,但並不後悔,因當中的意義較代價大,「自己在這場抗爭中的堅持,已為下一代上了一課,做教師要有使命感,不應接受的事要say no(說不),不可在學生面前退縮、怕事」。 她目前在教育界任文職工作,不排除日後重投教師行列。
由於法庭未有對案件作判決,未能成為本港首宗案例,但鄺皓凝希望事件對社會有警惕作用,「這不止是個人問題,其他女性同樣會遇到歧視,希望社會改善」。
林煥光呼籲僱主訂立員工衣着守則時,對男女要求要公平,避免「女性一定需要穿裙」等性別角色定型的想法。新婦女協進會稱,本港仍有學校規定女教師穿裙,希望教育局制定具體指引給學校,打破性別定型的歧視性限制,並就今次個案後訂出機制,處理日後相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