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報料王」怒打信譽官司
圖:梁錦洪在法庭外向記者展示「事主手指沙井作證的照片」 呂劍攝
【本報記者呂劍廣州二十日電】身為廣州多家媒體通訊員的梁錦洪,因經常為媒體「報料」而出名,被當地稱為「報料王」。最近因為不堪被人指責「報假料」,打起了廣州首例因「真假新聞爭議」的維權官司。
今年6月22日中午時分,廣州市白雲區江景路發生了一起懷疑是因沙井缺(損)蓋而導致八旬老翁摔倒受傷而兩天後死亡的事件。梁錦洪接到事主親戚的求助電話後,趕到事主家了解情況、協助報警,並報料給媒體爭取輿論聲援。此事經傳媒曝光後,引起了政府當事部門的重視,登門安撫善後。
據悉,該沙井的管理部門白雲區水務局協商後向死者家屬賠償13萬元,但要求家屬不得再對此事進行糾纏。然而不久白雲區政府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闢謠」澄清死者摔倒是因為突發病,與沙井無關。傳媒報道還引述死者老伴陳金蓮的話,稱「沙井缺蓋導致摔倒」的說法是協助報料的梁錦洪沒有認真調查亂說的。
事主指報料有收「紅包」
梁錦洪說:「在採訪時陳金蓮堅稱丈夫意外遭遇是因江景路某小區附近的沙井缺(殘)蓋而導致其失足而造成的,並說當時有許多附近的路人及居民可以作證。」由於陳金蓮的改口,令他突然成了「報假料的造謠者」,梁錦洪一怒將事主告上了法庭,以維護自己的「職業信譽」。
在18日上午的庭審上,雙方各執一詞。被告指原告幫忙後已收了200元「紅包」,同時不認為原告在該事件中有任何的名譽損傷,拒絕予以賠償。法庭調解無效,案件將擇日宣判。
記者得悉,羊城老百姓遇到麻煩事後都希望找媒體公諸於眾形成輿論壓力促進解決,而媒體也樂於這樣做。有時私了過程中雙方會達成小事化無的協議,事主反過來否認事情真相,無形中陷傳媒於「造假新聞」的不義。有鑒於此,傳媒調查報道時都重視收集證據,但一般只會被訴「不實報道」時才會被動地上庭應訴。這次「報料王」主動把事主告上法庭,在廣州可說是首開先例。